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秦前紅表示,當前人口、信息高度流動,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面對這些新變化,以往的管理體制和社會管控方式明顯滯后,與社會需求極不匹配。“證明”現象折射出經濟社會發展與管理體制局限之間的不同步。
針對“證明”事件及其背后的體制根源,李克強總理也總結道,近兩年來,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轉變政府職能的改革雖然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必須看到,現有成果與人民群眾的期盼還有不小距離——“辦事還是存在難與慢,部門之間經常扯皮”,“一些誰聽了都會覺得荒唐的‘證’仍然存在”,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
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
5月12日,李克強總理再次通過電視電話會議督戰政府簡政放權,明確提出要“深化行政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
李克強總理說,政府干預過多、行政審批過多“不僅抑制經濟發展活力,而且行政成本高,也容易滋生腐敗。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就是解決這些突出矛盾和問題的關鍵一招,也緊緊抓住了行政體制改革和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把握了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強社會建設的要害。可以說,這項改革是‘牛鼻子’,具有牽一發動全身的重要作用”。
與此同時,李克強總理也看到,簡政放權、優化服務等改革“與人民群眾的期待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相比,還有很大差距。一方面,政府一些該放的權還沒有放,手伸得還是太長;另一方面,已出臺的簡政放權措施尚未完全落實到位,‘中梗阻’現象大量存在,‘最后一公里’還沒有完全打通”,其中“既有思想認識不到位、管理方式不適應的原因,也有地方和部門利益在作梗”。
總理表示,今年將“再砍掉一批審批事項,再砍掉一批審批中介事項,再砍掉一批審批過程中的繁文縟節,再砍掉一批企業登記注冊和辦事的關卡,再砍掉一批不合法、不合規、不合理的收費”,同時加快建立政府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擋住‘尋租的黑手’”;“對要求群眾出具的各種‘證明’,要清理規范,能免的就免、能合的就合,確實需要的,盡可能通過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來核查解決”。簡政放權的同時,應厘清部門權力邊界、明確責任,同時加強部門間的信息連通。
李克強總理特別提到,在轉變政府職能過程中,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都要建立“服務理念,就是寧可自己多辛苦,也要讓群眾少跑路”,通過“優化政府服務,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
部門協作,實現信息連通
除在宏觀層面上發出制度改革信號外,李克強總理針對“證明”現象本身也提出了具體而微的應對方案:若“證明”確實需要開具,“盡可能通過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來核查解決”。部門協作、信息共享雖存在不易克服的障礙,但是只要找到合適方法,并非全無可能——湖北省宜昌市就以建設“智慧城市”為契機,為“奇葩證明”的治理提供了一個可供借鑒的樣本。
作為“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要一環,宜昌市民政公共服務平臺以一體化的應用系統和數據庫管理各項民政業務,通過電子政務平臺與市直相關部門業務數據共享共用,實現了民政信息管理的上下聯動、橫向貫通和動態更新,破解了民政服務對象信息不準確、更新不及時、利用不充分的困局。
通過市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宜昌社保數據庫共享了公安二代身份證照片信息,避免了因照片不一致而帶來的認證難題,并實現了社保人臉識別身份驗證,社保年審不再需要開具“健在證明”;市民可通過網站、手機、電視等多種渠道申請辦理“社保電子證明”,減少了參保人往返人社部門辦理證明的麻煩;市民申請辦理生育保險報銷時,系統將電子證明直接推送給人社部門生育報銷辦理人員審核報銷,不需再到衛生計生部門打印紙質證明……
宜昌市電子政務辦公室總工程師胡宜春說,宜昌實踐是在全市層面上做出的改革探索,“以‘互聯網+’的形式打造教育、民政、社保、城管、交通等多部門共享共通的政務信息化平臺,從而改造政府部門的行政審批流程,盡可能減少群眾辦事的環節,清除‘奇葩證明’滋生的土壤”。
至于“證明”現象折射出的社會誠信問題,2014年曾有代表委員在廣州市“兩會”上獻策,可將公民信用體系納入連通政府各部門的大數據庫,使公民的納稅信息、信用信息,貸款記錄和違紀違法記錄等都有據可查,通過管理手段的更新推動誠信社會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