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9月11日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提出樹立“六大理念”,秉承“六個堅持”,構建“八項基礎性制度或體系”。《方案》無論是在理念層面還是在制度建設層面,都堪稱生態文明建設頂層設計的里程碑。從《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關于“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規定,到《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再到此次的《方案》,可以看出,生態文明建設的頂層設計,已經逐漸從“理念”“政策”層面,深入到“具體操作”層面。
一個良好的生態文明建設頂層設計,應當為具體的實踐掃除理念、方向、體制和機制等方面的障礙。長期以來,我國在自然資源資產保護領域,存在著重監管權輕所有權的問題;在環保的體制領域,存在著“九龍治水”“水里和陸地的不是一個部門管,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不是一個部門管”等問題;在管理手段方面,存在著重政府主導的強制手段,輕調動公眾參與和經濟激勵的問題;在執法地域方面,存在著重城市輕農村的問題,等等。此次《方案》提出的“山水林田湖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理念”“堅持城鄉環境治理體系統一,堅持激勵和約束并舉”,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以改善環境質量為導向,監管統一、執法嚴明、多方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更多運用經濟杠桿進行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的市場體系”,顯然是對癥下藥。長期以來嚴重束縛我國環境保護成效的諸多體制機制問題有望獲得解決。
再好的頂層設計,也需要扎實的基層實踐,才能逐漸從“理念”“制度”變成“現實”。這里的“基層”包含兩個層面的含義:一是基層政府部門,二是公眾。如果不提升這兩者踐行生態文明的能力,頂層設計的效果就會大打折扣。
當前,負有生態文明建設職責的基層政府部門無論是在硬件還是軟件方面,都與貫徹執行頂層設計所需的條件存在較大的差距,既難以完成上級賦予的任務,也難以實現公眾的期待。例如,長期以來農村環保工作之所以成效不彰,主要原因就在于執法力量嚴重不足。因此,落實“頂層設計”提出的治理目標和規定的考核指標,就要為實際執行部門提供實現目標所需的各種資源,而不能寄希望于“又讓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此外,鑒于政府部門掌握的資源總是有限的,必須充分發揮公眾的力量,以彌補政府執法力量的不足。《方案》提出建立“多方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顯然也考慮到這方面的因素。生態文明建設事關每一個人的利益,如果能充分調動廣大群眾的積極性,其成效必將更加顯著。當務之急,是盡快推進環境行政公益訴訟制度的建立,讓公眾可以在政府部門出現不作為或者濫作為時,挺身而出維護法律的尊嚴。
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增長,廣大人民群眾的民生期待已經從過去的“盼溫飽”“求生存”轉變為現在的“盼環保”“求生態”。在這樣的背景下,出臺《方案》,可以說正當其時。拿出與當年“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相同的力度來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凡是有利于黨和人民事業的,就堅決干、加油干、一刻不停歇地干;凡是不利于黨和人民事業的,就堅決改、徹底改、一刻不耽誤地改”,才能更及時、有效地滿足人民的期待。
上下同欲者勝,與民同利者興。我們相信,在以《方案》為代表的頂層設計的指引下,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同心同德、真抓實干,一定能早日實現“美麗中國”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