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空氣質量如何,治霾有什么成效,已成為社會高度關切的焦點話題。記得去年全國“兩會”期間,環保部一名負責人對媒體表示,今年(2014年)霧霾情況跟去年(2013年)同期相比略有好轉,但這樣的變化老百姓可能感受不到。有網友吐槽說,霧霾情況如已有好轉,老百姓就應該感受得到,老百姓如果沒有感受到好轉,那就是沒有好轉。也有網友認為,“略有好轉”只是輕微的變化,老百姓對此感受不到是可以理解的。
去年全國“兩會”召開時,北京市民對于霧霾情況“略有好轉”,可能的確缺乏明顯的感覺。但到了去年11月APEC會議期間,到了今年剛剛過去的“兩大活動”期間,北京市民對“APEC藍”和PM2.5濃度連續15天“一級優”,感受就非常明顯和強烈了。老百姓對PM2.5濃度變化、對空氣質量改善有沒有感受,有什么樣的感受,已成為各級政府和環保部門評價、考核大氣治理工作的一個重要標尺。
近日,環保部副部長潘岳就新修訂通過的《大氣污染防治法》表示,很多環保專業人士認為當前污染物排放總量下降,但環境質量改善不明顯,考核質量改善比考核總量減排便于公眾監督,這些意見完全正確,已被吸納進新《大氣法》之中,環境質量改善是檢驗環保工作的唯一標準,環保部門要進一步改進考核方法,將環保考核工作和老百姓的感覺直接掛鉤。新《大氣法》中治理思路的變化,主要表現為如下邏輯鏈條:大氣環境質量有沒有改善,改善了多少,不能僅僅以工業企業、機動車等排放污染物的數據來衡量,關鍵還要拿PM2.5濃度和其他污染物濃度的數據說話;而PM2.5濃度和其他污染物濃度是否有明顯下降,不但要看檢測數據的變化,還要看藍天白云的成色及出現的天數;而所有這些,歸根到底都要與老百姓的感覺、感受直接掛鉤,如果老百姓沒有呼吸到新鮮空氣,沒有看到藍天白云,則環保監測數字再怎么好看也是白搭。
環保考核工作與老百姓的感覺、感受直接掛鉤,老百姓的感覺、感受就是環保考核工作最重要的“考官”,大氣治理思路的這種顯著變化,充分體現了大氣治理“從百姓中來,到百姓中去”的原則,體現了普通百姓在大氣治理中的主體地位,體現了公眾在大氣治理中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我們說百姓在大氣治理中具有重要的主體地位,這里的“主體”分為兩個層面,一個是“感受主體”,即大氣治理考核要和百姓的感覺、感受直接掛鉤,大氣治理的成效要由百姓的感覺、感受來打分。另一個層面是“責任主體”,百姓不但要給大氣治理的成效打分,要分享大氣治理的成果,同時還要以實際行動參與到大氣治理中來,通過改進、完善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具體行為,盡最大努力減少污染物排放,為換回新鮮空氣、藍天白云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方面,大氣治理考核要與百姓的感覺、感受直接掛鉤,另一方面,大氣治理工作本身也要與百姓的行為、行動直接掛鉤,兩者互為促進,相輔相成,體現了權利與責任的高度統一。“江上之清風,與山間之明月,耳得之而為聲,目遇之而成色”,普通百姓對空氣質量最有切身感受,因此也最有發言權,但這種發言不是單方面的權利,而是建立在每個人都身體力行參與大氣治理、承擔公民責任的基礎之上——只有每個人都身體力行參與大氣治理、承擔公民責任,我們對大氣治理成效的感覺、感受才是完整的,我們呼吸到的新鮮空氣、看到的藍天白云才是真實的。
共筑藍天,人人有責。如果你是一個有車族,你盡可能放棄開車出行,能不開車就盡量不開車,能坐公交車上班就盡量坐公交車上班,你就盡到了一個北京市民參與治霾的責任,為贏得和保衛“北京藍”做出了不俗的貢獻。從眼前看,從個人角度看,放棄開車的確會給自己帶來一些不方便,但從長遠看,從全局看,只要我們每個人都意識到自己對大氣治理承擔的責任,以積極樂觀的態度踐行“綠色出行”、“綠色生活”,我們就能為大氣質量改善創造更好的條件,為城市運行管理帶來更大的方便。
大氣治理要與百姓的感受掛鉤,也要與百姓的責任掛鉤,我們每個人都責無旁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