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鄒春霞)昨日,環保部副部長潘岳就近日修訂通過的《大氣污染防治法》表示,感謝修法中質疑批評的專家學者,環保部將考慮各方意見,讓環保考核工作和老百姓的感覺直接掛鉤。
《大氣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大氣法”)修訂草案于8月29日三審通過。這是大氣法頒布15年來的首次大修。潘岳昨日指出,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是新法最大亮點,新大氣法中明確提及“大氣環境質量”達36次之多,接近全部條文的1/3。此前大氣法修訂一二審過程中,不少專家質疑草案未理清環境改善與總量考核的邏輯關系,不應以總量考核為主,而應更重質量改善,這一意見在三審稿中得到采納。
潘岳表示,新大氣法明確提出防治大氣污染應當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目標,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轉向以質量改善為核心提供了法律保障。
另外,針對修法過程中很多環保專業人士的質疑:考核質量改善比考核總量減排便于公眾監督,潘岳表示,這完全正確,環境質量的改善是檢驗環保工作的唯一標準,環保部門需要改進考核方法,直接回應公眾的期待,讓環保考核工作和老百姓的感覺直接掛鉤。
潘岳提出未來考核工作改善的三個方面:一是既要抓重點污染物,也要抓其他污染物。從質量改善的需要倒推環保工作重點,而不局限于部分行業和企業的一兩個指標;二是既要抓區域總量減排,更要抓點源排放達標。強化企業排放必須達標是基本要求,假如企業排放達標而區域環境質量仍然超標,那就應當實行總量控制;三是既要抓固定源,也要抓非固定源。除了控制工業企業等固定源外,對于機動車船等流動源和農業面源也要嚴格控制其污染物減排。
潘岳表示,注意到大氣法修訂過程中輿論有質疑、批評,有些還比較尖銳,“據了解,提出意見的專家學者都是長期關心環保事業的熱心人士。正是由于有來自不同方面的意見建議,才推動了新法內容的不斷完善。除向他們表示衷心感謝外,更希望他們繼續坦誠尖銳地提出批評意見。”他希望社會各界不僅關注立法,還要關注法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