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上旬的一天,派出所接到玄武區紅山地區居民報警,稱兩撥廣場舞大媽因為爭地盤動起了手。民警趕到現場,只見場面混亂。民警及時出面調解,最終雙方握手言和。(8月18日中國新聞網)
眾所周知,廣場舞作為一種老年人健身娛樂的方式,已經“火”遍了祖國的大江南北。可隨之而來的卻是不絕于耳的糾紛。之前就發生過因為廣場舞噪音太大而“扔水彈”、“放藏獒”甚至是“潑大糞”的事件。然而,這些外來的阻力并沒有熄滅大爺大媽們的跳舞熱情。在這份熱情的慫恿下,大爺大媽們竟然發生了“內訌”,因為搶地盤而上演了“全武行”,真是讓人大跌眼鏡。筆者不禁要問,是什么讓廣場舞擁有了“欲罷不能”的魅力?是什么讓大爺大媽們棄文明與禮儀于不顧,為了廣場舞而大打出手?筆者以為,大爺大媽對廣場舞“情有獨鐘”,是老年人精神空虛和孤獨的集中體現,更是老年人“精神贍養”問題的突出反映。
隨著我國老齡化問題的出現和發展,對于老年人的贍養問題顯得尤為突出和集中。一些子女在贍養老人的問題上存在誤區,認為贍養老人就是每個月給老人生活費,讓老人吃穿不愁、衣食無憂。然而,老年人需要的絕不僅僅是物質上的富足,更是精神上的慰藉。老年人最害怕的是空虛和孤獨,他們希望享受天倫之樂,得到家庭溫暖。子女經常性的問候、探望,或是小輩兒的親近與求教,都能讓老人感到莫大的欣慰。這就要求子女們能正視老年人的精神困惑,“常回家看看”,多陪父母吃頓飯、嘮嘮嗑,給老人更多精神上的“關愛”。
然而,完善“精神贍養”僅僅依靠子女們“常回家看看”是遠遠不夠的。我們還應該在全社會營造愛老、敬老、幫老的氛圍,加強傳統文化教育,讓每一個人明白“孝為先”的傳統美德,進而主動關注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在全社會形成濃厚的“尊老愛老”的氛圍,給老年人精神上的溫暖和安全感。同時,要加強老年人社會福利機制建設。建立健全城市及農村老年人養老保險制度,形成政府和社會慈善機構、團體等社會力量的“合力”,解決老人們的物質及精神需求,實現“物質贍養”和“精神贍養”齊頭并進。
俗話說:“家有一老,如有一寶。”老年人不僅是一個家庭的“無價寶”,更是一個國家的“無價寶”。他們把畢生的智慧和汗水都貢獻給了子女和社會,理應得到子女的關懷和社會的關愛。老年人選擇“廣場舞”、熱衷“廣場舞”的愉悅表象,并不能掩蓋他們內心的無奈和感傷。“廣場舞”可以走進老年人的生活,但絕不能成為他們生活的全部。絕不能讓“精神贍養”之殤“火”了“廣場舞”卻“傷”了老年人的精神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