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的一系列支持措施,并將實施《鼓勵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綱要》,實現新型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協同發展。(6月21日《新京報》)
隨著農村留守兒童、孤寡老人、勞力流失等問題的日益嚴重,已經嚴重影響到我國社會的穩定團結,更影響到農村下一代的健康成長。統計數據顯示,我國農民工總量2014年已達到2.74億,每年還有新增的600多萬農村剩余勞動力。當前這部分農民工很大程度依靠外出打工增加收入,拋家別子,上不能對父母盡孝、下不能對孩子盡到教養責任,致使許多家庭被愛所棄,處于風雨飄搖之中。
為謀生計,追求美好的明天,不僅僅是城里人的夢想,更是廣大農村土地上人們的夢想,這種夢想的權力是平等的。但由于受區域經濟發展、文化水平、資源不均衡等因素影響,農村一直成為落后、貧窮的代名詞,讓遠方的人望而搖頭,讓生于廝長于廝的人毅然離去。即使從這片土地成長起來的在外打拼的人,或者說有一定見識和原始積累的農民工,想回家鄉創業,想在家門口謀生計,也會在創業環境不佳、培訓和資金缺乏等現實問題面前怯步。
任何自主創業都離不開實現平臺,對農民工而言也是如此。而今國務院《意見》提出了支持返鄉創業的五方面政策措施,還在“整合發展農民工返鄉創業園”中文件特別指出,盤活閑置廠房等存量資源,發展一批重點面向初創期“種子培育”的返鄉創業孵化基地、引導早中期創業企業集群發展的返鄉創業園區,聚集創業要素,降低創業成本。抓住了解決問題的牛鼻子,尤其是在“互聯網+”如火如荼語境下,國家鼓勵電子商務交易平臺渠道下沉,更將帶動網絡創業浪潮,對于農民工而言可謂實實在在的紅利。
當然,解決好農民工返鄉創業政策扶持,僅僅是解決好農民工返鄉創業的前提條件,但真正要吸引農民工返鄉創業,要讓農民工回家鄉創業的沖動變為現實,我們還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做,而且這也是一個需要長期努力的過程。地方政府必須做好迎接廣大農民工返鄉創業的準備,不能讓國務院扶持農民工返鄉創業的良好政策成為飄在空中的旗幟落不到實處,更不能盲目地以數字化指標來表自己的“政績”。而應在積極響應國家號召,結合本土地特點,在給予農民工返鄉創業實實在在的政策支持外,還應主動指導和對接也們的創業夢想,讓他們的創業夢想不僅有國家政策扶持,地方政府的科學指導,還有實實在在的動力和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