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版“限塑令”能奏效嗎?
時間:2015-05-28 22:52:54
來源:紅網 作者:印榮生
26日,《江蘇省循環經濟促進條例(草案)》(簡稱“草案”)提交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其中明確,自本條例施行一年后起,餐飲經營者應提供可循環使用筷子和可降解塑料餐具;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不得銷售、無償或者變相無償提供不可降解的塑料購物袋。(5月27日《現代快報》)
江蘇將“限塑”擺到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高度,納入地方立法,意義重大,值得贊賞。但是,“限塑令”在全國執行的實際情況看,并不令人樂觀。由此,對江蘇的這個省級“限塑令”,能否改變不堪的塑料袋亂象,我表示懷疑。
其一,早在2008年6月1日,國家就實施“限塑令”——在全國范圍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但時過近7年,現狀有目共睹,無需贅述。立法規格更高的“限塑令”,都奈何不了的白色污染,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更是“限不了”后“解限”。江蘇這次有把握一“令”即止?
其二,草案中提到,今后這一規定一旦通過實施,將由市場監管部門來監管。根據國家要求,“限塑令”的執行,生產領域由質檢負責,流通領域由工商負責。對企業違法生產超薄塑料袋,質檢應責令停產,沒收違法生產所得;對非法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袋的,工商部門應予以查處。事實上,這個“國家要求”并沒有得到嚴格意義的執行,有的地方甚至掛了“空擋”。“國家要求”不聽,都無須承擔責任,“省級要求”,就一定會被當回事嗎?
其三,白色污染對于環境的危害,是長期而緩慢的。但因其確實方便生活,替代方案尚不成熟,多數老百姓對此非但不抵制還會出現“一邊使用一邊罵街”的怪象。這也是“限塑令”難執行的一個重要原因。而如果針對環境保護的公益性訴訟門檻偏高,公益訴訟舉步維艱;如果地方政府再“官不告民不究”(沒有多少人會將對自己“有利”的塑料袋問題告到官方去)。那么,省級“限塑令”,恐怕很難深入人心。
外國也“限塑”,其亮點之一便是有替代品,這也是其“限塑令”能夠深入人心,成為民眾行為習慣的基礎。比如英國、德國使用的是可降解的淀粉袋、可回收的紙袋、可重復使用的棉麻袋、布兜。法國人購物則習慣于使用結實的小拖車……
我認為,超薄塑料袋,是時代告別“提籃小賣”生活的產物,它的存在有其合理性。“限塑令”是依法進行的“堵”,找到方便易于老百姓接受的替代方案,則是切合民意的“疏”。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疏堵并舉”,雖是老生常談的治理舊話,但在“限塑令”問題上,仍是貼切的提醒。
由于媒體有關江蘇版“限塑令”的報道較少,“限塑令”有無應的配套措施,不得而知。所以,懷疑“限塑令”的根據也不充分。“中國式限塑”,或許任重道遠。希望江蘇版“限塑令”,給全國“限塑”提供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