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專家透露政府正在醞釀對汽車征收排污費。消息甫一傳出即受到輿論熱議,有網友結合一波三折的高速公路節假日免費政策,調侃這一汽車新政為免費政策“秋后算賬”;而更進一步,基于當前稅負較重這一共識,加之汽車領域已出臺多種限制政策,此政策受到諸多質疑。
排污導致環境破壞,排污費自然而然將被委以治污重任。然而,當前關于排污費的介紹顯示,政策并不指向具體的治污目標,其所貫徹的并非“先污染后治理”的邏輯,而是一種看似較為先進的環境治理理念,即通過結構性征稅減少汽車排污,從而達到治污目的。按照輿論解讀,機動車尾氣排放已成為大中城市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征收汽車排污費目的在于抑制快速增長的汽車數量。
汽車排污費并非首次成為公共議題,此前,多地研究并制定此類收費。可以說,通過收費引導汽車使用,繼而完成曲線治污已成共識,此次由地方走向全國,汽車排污費在現今的政策環境中面臨考驗,政策的合理性質疑主要在于其存在重復收費嫌疑。有說法認為,現今已有兩種稅收涉及汽車污染:2009年1月1日起成品油消費稅稅率提高,汽油消費稅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費稅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另外,今年開始實施的新車船稅法,提高了部分車船的應繳稅率。鑒于開征一種新稅費意味著相應部門受惠,稅費開征容易降低難,汽車排污費若要開征,務必要厘清這三種稅收各自的緣由,避免可能的重復征稅。如果只是概念推陳出新,實質為二次征稅,則難免要遭遇納稅人的抵制。
有必要指出,當前民眾的稅負痛感,一定程度上即是來自重復征稅的印象,厘清各稅收的收稅依據,避免重復征稅,既是貫徹稅收原則,也是體恤特殊時期民眾的痛感。
詮釋新稅收合理性之余,亦應分析其公平性。某電視臺發起的有關汽車排污費話題的調查中,10%的人關注“制定公平收費標準”。公平的收費標準關鍵在于排污費與排污量如何掛鉤。據媒體報道,計劃于今年年底實行的深圳市《環境質量提升行動計劃》,汽車排污費將按汽車排氣量征收,而此標準被默認為新稅收的征收標準。排氣量是測量汽車排污量的重要標準,然而排污是動態的過程,排氣量大的汽車若使用頻率不高,排污量就并不大,而排氣量小的汽車若頻繁使用,其排污量或相當驚人。排氣量結合汽車利用率產生的排污量才能體現客觀的排污數據,有網友提出排污費應結合燃油稅征收才能公平征稅。
汽車排污費的合理性與公平性權衡的是短期的利弊,從社會長遠發展看,此政策的有效性更值得關注。通過征稅來抑制排污的作用或將有限,對于剛性需求的汽車族而言,征收一定數量的排污費并不能改變其出行方式,而從現實角度看,汽車排污費的征收額顯然不可能太高,因此,悲觀地看,此政策甚至可能步“限塑令”之后塵。
對比汽車排污費和“限塑令”兩政策,不難發現兩者的共同點,即都是令消費者承擔環保責任,而忽視產業源頭治理。消費者位于所有產業的末端,其消費選擇既取決產品的質量與供應,還依賴于整個行業的競爭狀況。汽車排污并不能單純歸結于消費者薄弱的環保意識和汽車工業原罪,目前治理汽車排污導致的環境污染,既要重視產業本身的發展,如加強并鼓勵新能源技術應用,提高排污減排標準、汽車燃油標準等,此外,還應補充可替代的交通資源,尤其是加強公共交通建設。只有民眾有了更多的交通資源,環保意識才能產生實質的環保行動。
汽車排污已嚴重威脅城市生態環境是一種特殊的社會現象,且涉及生產、生活、公共管理等多個環節,理順多方職責,方可實現排污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