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地鐵官方組織“地鐵內可以拍照么”的投票,讓市民討論地鐵內是否應該拍照。截至17日晚上6點,有八成市民認為地鐵內應該自由拍照。據了解,地鐵禁止拍照主要因為安全原因,拍攝容易發生人流滯留或者圍觀,影響安全。(3月18日《北京青年報》)
地鐵內“禁拍”,地鐵部門既無明文規定,又沒有相關的法律依據,遭到八成市民反對,也在意料之中。畢竟,地鐵并非是市民“禁地”,屬于開放型的公共場所,市民可以“自由拍照”。然而,市民在地鐵內“自由拍照”,容易發生人流滯留或者圍觀,影響安全,地鐵內“禁拍”,理由也比較充分。更何況,相對個人權利而言,公共安全顯然更重要。
不過,如今大多手機都具有拍攝功能,從而造就了無數業余“攝影家”。遇到好的“風景”,一些市民熱衷于用手機拍下來,用于欣賞和留念,地鐵也常成為市民拍攝的風景之一。然而,即便是地鐵內的“風景”,也不是“想拍就拍”。比如,拍攝乘客,首先應取得乘客本人同意,否則便侵犯了其隱私權和肖像權,尤其對于喜歡“偷拍”的人來說,在公交車、手扶電梯、公共廁所、街邊的休閑椅、游泳池等公眾場所拍攝他人“走光”,既不符合道德要求,也有違法律規定。又比如,地鐵內一些未對公眾開放的區域,也不能隨便拍攝,否則便有侵權之嫌。
所以,地鐵該不該“禁拍”,不宜搞一刀切。首先,市民要加強自律,不允許拍的地方不要拍,更不能干出“偷拍”的勾當。其次,地鐵部門在執行“禁拍令”時,應因時而異,因地制宜。比如,在客流高峰時段和地段,就可實行“禁拍”,畢竟,維護乘車秩序和公共安全始終是第一位的,個人拍照權利不能凌駕于其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