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2014年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調查數據顯示,我國現有6000多萬留守兒童,他們長時間見不到父母,意外傷害比例高,情感需求難以滿足,80%以上的留守兒童有孤獨感。(3月13日新華網)
6000多萬留守兒童這個龐大的數字,足足占了整個農村兒童的37.7%。除了部分在家居地附近打工的人群外,差不多有半數計3000萬兒童在半年以上時間無法與父母相見。尤為讓人不忍的是,近半數父母均在孩子6歲之前就離家外出務工,其中,46.5%的兒童留守時長超過2年,32%的兒童留守時長超過5年。
對于正處于黃金成長期的兒童,如此長時間缺乏父母的關愛,其負面影響是致命性的。首先,留守兒童的情感需求難以滿足。或許,父母給他們留夠了足夠的生活費用,但相比物質和金錢,他們最需要的,其實是父母的陪伴。長期留守的兒童容易產生孤獨無助感,乃至催生心理疾病和人格障礙。去年3月,四川廣安一名12歲的女孩縱火燒毀了鄰居家的房屋,而她的理由竟然是“事情搞大了,媽媽就回來了”。其次,留守兒童意外傷害比例高,生命健康遭受威脅。據相關資料透露,2014年就有49.2%的留守兒童發生過意外,其中,18.6%的少女性侵案發生在留守兒童家庭。
即使是從表面上看留守兒童平平安安的家庭,其給孩子成長發育期帶來的深層次隱憂也是不可估量的。著名教育專家朱永新認為,學齡兒童,尤其是學前兒童,他們的大部分時間是在家里度過的。他們的認知風格、行為習慣、個性特征的形成與家庭教育及環境息息相關。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超過了學校教育。從這個意義上說,“有什么樣的家庭,就有什么樣的孩子”這句話絲毫也不為過。
廣大農村地區之所以出現龐大的留守兒童群體,主要緣于八十年代以來,幾乎所有的農村青壯年為了脫貧致富,紛紛涌入外出打工的浪潮,這是導致出現留守兒童的前置條件。由于其工作不穩定、流動性大、居住環境差、孩子無法在打工地上學及其他無法預知的因素,無法攜帶子女前往,只得忍痛留給家中的白發雙親。而農民工帶薪年休假制度的缺失以及加班時間多、薪資低、往返費用大等諸多原因,使他們往往只能每年春節才能返家一次,這也是留守兒童長時間不能與父母相見的重要原因。
農村留守兒童,是成千上萬外出打工父母的牽掛。他們的生存狀況,事關社會穩定的大局。要破解這一難題,需要諸多配套制度跟進。其一,要全面落實農民工帶薪年休假制度,以保障他們的親子監護權及團聚權。從當前情況來看,不少企業仍對此持觀望態度,從制度出臺到真正落實,還有相當長的路程要走。期待勞動部門、婦聯、工會共同發力,切實督促、監督企業不走樣的實施,從制度層面疏通留守兒童與父母的團聚之路。
其二,各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大對農民工子弟就地上學的關注。隨著暫住證的取消及居住證的全面實施,這一難題有望逐步消解。希望在農民工子弟依法享有平等教育權的同時,對其中的困難群體給予減免費用的照顧。若農民工子弟上學的問題不再成為負擔,則相當部分留守兒童的命運將隨之改變。
其三,我國參加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明確規定:兒童享有擁有家庭的權利、團聚的權利、受到父母照料的權利。國家可據此對“勞動法”等相關法規進行適當修訂,實現與國際接軌。譬如,增加親子團聚權的相關條文及保障落實農民工帶薪年休假制度的具體細目。條文可適度細化,具備可操作性,便于貫徹實施。
除此之外,期待各地媒體及社會力量,把關注點向廣大留守兒童傾斜,通過宣傳造勢及各種相關活動,發動全社會都來關注關愛留守兒童。期待各地民政部門、婦聯及志愿者組織,通過各種方式,幫助農民工及留守兒童解決各種實際困難。尤其是對于邊遠山區的留守兒童、特殊困難群體以及曾經遭遇過不幸的留守兒童家庭,應采取一帶一、結對子等方式,定期看望,密切關注,不讓他們成為被遺忘的角落。當然,對于一些不盡職盡責的父母,要有監督幫助措施,個別構成遺棄罪、虐待罪的,應依法處置。
留守兒童是一個沉重的話題。希望隨著相關制度的完善,他們能依法享有父母的照顧、家庭的溫暖及全社會的關愛,從而同所有小朋友一樣,擁有一個燦爛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