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LED顯示屏點亮了城市的黑夜,卻也奪走了市民視線中的寧靜。近日,武漢市城管委景觀處負責人介紹,近期城管部門將啟動對市內(nèi)電子顯示屏的“清潔行動”,晚上10點以后一律“黑屏”,過亮的屏幕則要求貼膜,減少光污染對市民生活的干擾。
對于這一舉措許多市民拍手稱贊,認為這樣既可以節(jié)能,又減少“光”污染,一舉兩得;但也有人說,武漢是大都市,一過晚上10點就變的黑黢黢了,不符合大都市的形象。
對于后者,筆者想問“何為大都市形象?”在筆者看來,以擾民為代價的“光鮮亮麗”并不是大都市,大都市應是文明的、民本情懷的。
近年來,針對電子顯示屏“光照擾民”的投訴越來越多。過“炫”的燈光不僅干擾視線,更是“光污染”的源頭。說起污染,也許不少人想到的都是噪聲、廢氣、廢水等,但很多人并不知道“光污染”這個比較陌生的名詞。隨著城市的快速發(fā)展,光線已經(jīng)成為一種新的環(huán)境污染源。
夜幕降臨后,商場、酒店上的廣告燈、霓虹燈閃爍奪目,令人眼花繚亂;城市里的強光束,直沖云霄,讓人難以入眠。在都市“不夜城”里,“人工白晝”使得城市“光彩奪目”,代價卻是擾亂人體正常的生物鐘。某種程度來說,這樣的“光彩”會讓城市“黯然失色”。
當前,很少有人認識到光污染的危害,觀念遠未普及。在次之前,筆者認為,首先要針對源頭進行治理,加強城市規(guī)劃管理,合理布置光源,加強對廣告燈和霓虹燈的管理,大力推廣新型節(jié)能光源等措施勢在必行。其次,要及時出臺相關(guān)的技術(shù)規(guī)范和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電子屏的亮度究竟應遵循何種標準?還需廣納意見。
見得到“碧水藍天”般的白晝,享得到“凈土寧靜”式的夜晚,這才是城市真正的“光彩”。武漢“黑屏”行動值得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