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近日報道,繼四川達州市環保部門官員拋出“熏臘肉致霾論”后,重慶市日前再次以環保執法的名義對“煙熏臘肉”開刀,引發輿論關注。新華社昨日也就此發表時評質疑,“傳承了數百年的煙熏臘肉,竟要為當今日漸糟糕的空氣質量負責”,并稱“動輒拿廚房油煙、煙熏臘肉等群眾生活中的問題來當致霾的‘替罪羊’,難免有避重就輕、敷衍塞責的嫌疑,引來輿論‘拍磚’”(1月26日 新華網)
時至年關,延續數百年甚至千年的“熏肉”習俗,竟在當下遭遇了“熏臘肉致霾論”,這也著實的反映了當前全國各地空氣質量不高的事實,然而,以群眾慣常的習俗作為造成“霧霾”的“真兇”,頗有種“一根稻草壓死一頭牛”的感覺。
不可否認,煙熏臘肉的確造成了空氣的污染,但之于企業、私家車等廢氣的排放,這可是“小巫見大巫”,不值一提。然而,這樣淺顯易懂的道理,誰都懂,卻不被某些政府部門拿來左右權衡。
群眾熏肉年年有,不是今年才發生。為何以往相關部門不站出來,以“環保執法”的名義對“煙熏臘肉”開刀呢?是今年空氣質量差過以往,還是去年熏肉比今年少呢?想必是當地的環保部門面對“霧霾”已再難找出新的空氣污染源,只能拿“煙熏臘肉”說事,或者換種說法,原來的企業排污、汽車尾氣等污染治理不是環保部門一家說了就算的,因此只有把群眾作為執法的對象。而諸如“熏臘肉致霾論”的心理不是“孤列”,曾經發生的食堂廚房油煙致空氣污染,更是讓人對此種執法心理的啼笑皆非。
如果對“煙熏臘肉”執迷不悟,那必是陷入了“選擇性”執法的誤區。而之所以環保部門想當然的拋出“熏臘肉致霾論”,拋開自身原因不說,或許有著來自更高層的意志,但事實是,空氣污染治理并非有著“等風來”的立即見效,也并非是一道無解的“方程式”,關鍵在于有關部門面對污染,有敢于正視的勇氣,進而采取各種措施予以化解。
“熏臘肉致霾”這問題上,先拋棄熏臘肉本身會造成空氣污染不說,這本身讓煙熏臘肉成為致霾的“替罪羊”就讓人感到荒唐。相關部門抓小放大,舍本逐末的做法,可真是一個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