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0-14 21:06:51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作者:朱昌俊
貴陽市觀山湖區,不少環衛工開著私家車上班,甚至還有寶馬。這些農民“富翁”中有的家里有幾套房,土地被征調后當上環衛工,每天6點半掃大街,月薪不到2000元。“有錢了也不能在家里耍,同村的有人不好好處理征地款,拿去賭博,一會就沒了。”(10月13日中新網)
失地農民變“富翁”,開車當環衛工。這樣的新聞抓取確實足夠引發關注。在一定程度上,它無疑打破了長久以來,這個群體在強制拆遷,征地補償低下、難到位等新聞中的“悲情”形象。但是,圍繞這則新聞,圍觀者的情緒又無疑是復雜的。
一方面,失地農民能夠變身“富翁”,當然值得高興。但卻也不得不令其它圍觀者心生“羨慕”或是疑竇,諸如“為何我們這里的失地農民沒有這種‘幸福生活’?”的感慨并不少見。因為顯然,在現實中,能夠變身富翁的失地農民依然只能是“新聞”。另一方面,人們對于這種帶有選擇性呈現的“高大上”式新聞帶有本然的抵觸。以新聞為例,一位45歲的環衛工,10年前就已開始當上環衛工,騎自行車、摩托上班了9年,去年才買車上班。也就是說,選擇做環衛工并非是拆遷之后的選擇,而買車也并不必然是因為拆遷“暴富”所致。而一部分人選擇買車,與失地農民的安置房往往較為偏僻,怕也不無關系。
因此,此類新聞中所呈現的失地農民的“富翁生活”,只能說是一種“報喜不報憂”的選擇性呈現,極易給人造成錯覺。不可否認,一些地區的失地農民因為安置和征地補償到位,的確會出現暫時性財富激增甚至一夜暴富的情況。但首先,這種“暴富”并無原罪,它只是一種正當權益的兌現。且這種暴富背后,往往同時伴隨著長遠發展的隱憂。
正如媒體報道指出,隨著我國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近年來征地規模不斷擴大,失地農民的人數逐年增多,他們的生產、生活問題日益凸顯。妥善安置失地農民、維護其合法權益成為社會發展中亟待解決的問題。而農民一旦失去土地就可能面臨三大難題:種田無地,就業無崗,社保無份。這些無疑是在或許可觀的利益補償背后,更應看到的失地農民的真實生存狀況。
當然,類似的新聞,往往不只是為了表現失地農民的“幸福生活”,而意在強調一部分失地農民的“精神富裕”。如即便擁有幾套房,開上車的失地農民都仍堅持做環衛工,就大有突出失地農民的艱苦樸素作風之意。與此相對,近年來不時曝出一些地方的失地農民拆遷致富之后,由于貪圖享樂、不思進取,而沉湎于賭博的情況。這兩種呈現,看似一褒一貶,但實質上其背后都不自覺地暗藏著同樣的思維:那就是仍未將失地農民視為是自主而獨立的權利個體,認為拆遷補償是一種賞賜,他們的行為方式必須要時刻接受外界的“監督”。與此種思維對應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不但有意淡化自身對于失地農民長遠生計與發展的關注,甚至借口失地農民無法管理好補償款,而拖延或克扣、挪用拆遷款,損害失地農民的正當權益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數據顯示,到2020年我國失地農民總數將達1億人以上。 而由于城鄉二元經濟社會結構的現狀以及法律法規不完善等原因,這個群體的市民化程度和權利的保障水平,仍亟待提高。2012年,土地管理法修訂,提出將提高目前的征地補償標準,額度可能至少為現行的10倍。就足以說明,失地農民變富翁在目前終究只能是少數,盡快推進失地農民的市民化,可以說仍是目前失地農民生存狀況的最大基本面。而在這個過程中,如果只選擇性呈現一部分失地農民的“幸福生活”,對于社會正確與真實看待失地農民群體,促進相關部門提升失地農民的益保障,都無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