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一度的“老年節”,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的一項調查顯示,1980年至今,農村老人自殺率越來越高,部分地區農村老人自殺開始被視為正常,甚至合理。(10月3日《京華時報》)
不可否認,農村老人自殺率的升高,與代際剝削不無關系,但是,代際剝削并不是農村老人自殺的主因。
所謂代際剝削,即老人年輕時拼死拼活撫育子女,幫他們蓋房結婚看孩子,但喪失勞動能力后,無論是物質或情感上,他們的所得都少得可憐,直至被榨干所有價值后,而變得一無是處。代際剝削城市里也同樣存在,不過是農村顯得更明顯和突出一點罷了。
那么,為什么偏偏農村老人自殺率升高?說到底,還是農村老人缺少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機制,或農村老人的養老、醫療保障等機制,還不是很健全,做不到應保盡保。
近年來,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養老、醫療等保險,也逐步在農村推行和普及,但是,與城里工人退休金相比,農村老人一個月幾十元的養老金,顯然連基本的生活也無法保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也因為是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并不能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尤其對患大病的老人,看病仍然是一個“難以承受之重”。
也就是說,農村老人自殺率的攀升,雖然可以找出很多理由,但歸根結底還在于“二元社會”的長期存在。歷史形成的“二元社會”,導致農村與城市的長期的分割體制,造成了城市居民的經濟地位與社會待遇明顯高于農村居民,而在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方面尤為突出。尤其是,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這種“反差”非但沒有縮小,甚至還在擴大。也就是說,農村老人自殺率的攀升,既有社會的“舊賬”,也有發展的“新債”。
將“藥兒子(喝農藥)、繩兒子(上吊)、水兒子(投水)”,比喻為三個最可靠的兒子,以及“得了重病或癱瘓,選擇自殺,對子女也好”,老人對生命的“無奈”和對老人自殺的漠然,不僅是農村老人之痛,更是整個社會之痛,當引起人們反思。
所以說,隨著國家的經濟發展,以及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必須盡快補齊農村社會保障這塊短板,尤其要對農村老人提供制度性的社會保障,提供生存風險的現實化解安排。細想一下,如果農村老人都能像城市里老人一樣,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樂,老有所依,還會有人因貧而潦倒?還會有人因病而自殺嗎?
而為人子為人女的我們,更應當盡到兒女的責任,承擔起父母的贍養義務,并創造一切條件,讓他們生活得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