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浙江電視臺報道:最近一則城管與小販互跪的圖片引發熱議,照片中的小販是一位七十多歲的大媽。當天,大媽正在沿街售賣蔬菜,遇到城管前來執法。就在城管動員大媽離開時,老人家突然朝著城管跪下,隨后一名城管隊員也跪了下來,最后在城管的勸說下,老太太被扶了起來……
事后記者采訪了大連市旅順口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人員,而這位拒絕采訪又受訪的工作人員最后的擔憂是:是不是以后再遇到這種情況,還要下跪?城管與小販互跪,并非“新聞”,而逐漸形成一種司空見慣的販管“互動”。基于此,城管與小販之間的互跪,當然是一種不折不扣的人性化執法的進步。對于小販來說,下跪之后,引來對方的跪對平視,是一種人性化的渴望。對于城管來說,是一種“屈尊”下跪,更是一種人性化關照。如此來說,城管與小販的互跪,豈不正是一種人性化執法人性化管理的進步?
然而,進一步發生的互跪普遍化問題又如何了得?小販被逐,無奈之下跪對城管,城管有口難辯,拉又不是,攆又不是,暴力執法更不是,那又如何面對這種越來越多的下跪乞求?法制的要義是公平正義,下跪的要義是人格人性的貴賤有別權利不公。法制民主,又如何容得下下跪與對跪?如果下跪解決得了小販自由買賣的權利,那下跪豈不就成了小販對付城管的利器?如果對跪能得到小販的理解并乖乖收攏貨物淡出城區,對跪豈不又成了城管的利器?于是乎下跪與對跪,則成了城管與小販之間的矛盾潤滑油,問題消解劑,天下豈不太平無事了?
假設重演下跪成了常態,城管與小販之間的真正核心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而只會將矛盾越積越多。小販的買賣無處售賣,城管的轄區非常“干凈”,問題的一面很光鮮,而另一面則是一團糟。即便下跪成了常態又能怎么樣?
電視新聞采訪周圍目擊大媽,大媽復原了事件發生時原始場景:下跪大媽說,我吃這碗飯的,你看我怎么弄?然后是“我給你跪下了”。小城管說,我也是吃這碗飯的,我也不容易,你要是在這兒賣,不影響我的工作了嗎?國人最看重的,應當就是各自的飯碗。賣菜大媽的飯碗是種菜然后賣菜,是實體經濟,城管的飯碗是通過管理城區管理小販獲得工資養活自己。小販下跪,說白了是保自己的飯碗,城管對跪,也是在保自己的飯碗,不過這個飯碗并非實體經濟而是管理經濟執法經濟。相比而言,誰更不容易?小販不跪的唯一結局是被沒收蔬菜逐出城區,而城管不跪對于執法來說并無任何影響。執法者面前,下跪只是弱者的人性稻草,至于能不能法外開恩,至多只是一種虛妄之想。
受訪的另一位市民道出了實情,之所以城管今天攆賣菜大媽,是因為今天檢查,不讓擺。“檢查”是怎么回事,盡人皆知,領導要視察,要先進行檢查,逢上級要檢查,城管先要檢查。檢查不過是城管執法一陣風,一陣風過后,即便作為管理者的城管來說,對于沿街零賣蔬菜水果的進城小販,寧愿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執法者執法,也就成了一根官樣的彈簧。那么,這根彈簧,為什么不能向小販傾斜傾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