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一段“蘭州文理學院學生擺攤時被城管暴打”的網絡視頻引起網友熱議。6日,蘭州文理學院宣傳部發布消息稱,被打男子不是該校學生,今年6月剛從蘭州文理學院畢業,也沒有發生在校園,與學校沒有關系。蘭州市城管局對此事回應稱,涉事4人被停職接受調查,并表示將嚴肅處理此事。(9月7日《新京報》)
近年來,校園安全事件時有發生,特別是來自社會上的暴力侵害明顯增加,嚴重影響了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威脅著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校園暴力事件頻發,早已磨拳擦掌的城管豈能“缺席”?9月5日,在蘭州文理學院門口,當地城管便施展了一場“群毆學生”的暴行。然而,令人寒心的是,被打學生今年6月剛從學校畢業,蘭州文理學院居然稱“不是該校學生,與學校沒有關系”,不知是急于撇清關系,還是被“武功卓絕”的城管嚇傻了?
事實上,城管打人、甚至打死人,在現今實在算不上是什么新聞。可以說,暴力執法已成為城管的代名詞。一方面,“先天不足”摧生出城管暴力執法的“野性”。城管在各城市獨立存在,只為地方利益服務,不像公檢法機構一樣存在權力制衡。另一方面,“后天缺管教”養成了城管打人的惡習。有些地方城管更多采取運動式管理、權力式管理,而與法治式管理漸行漸遠,思想覺悟稍低、自制力差的執法人員,很容易走向暴力執法。
當然,城管再暴力,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入侵”校園內施暴。是大學生在校門口擺攤設點迎接新生,這種所謂的“占道經營”行為,給當地城管施暴提供了機會和理由。甘肅教育廳顯然不知道暴力執法是城管的代名詞,因而對城管暴打學生感到愕然:在學校門口上演“精武門”?看上去蘭州城管個個武功卓絕,這樣的“人才”應該拉去對付分裂國家的壞人。無論擺攤設點的是大學生,還是社會人員,都應該勸說、批評、教育,動輒拳腳相加,敢問是誰賦予你們這樣的特權?
學生被城管打得“失聯”,高校被城管打得惶恐,教育部門更是被城管的“武功卓絕”折服。然而,神圣威嚴的法律,不能對城管的暴行漠然視之。圍毆學生,已涉嫌違法;制造校園暴力,罪加一等。因此,對于這起校園暴力事件,不能止于將涉事城管“停職”,當地司法機關應迅速介入調查,并依法嚴懲施暴城管,還學生一個公道,還校園一個安寧。
特別是,城管成為校園暴力的制造者,更值得當今社會反思。地方政府必須對現行城管體制加以改革和完善。首先,應清理整頓城管隊伍,實行執法規范化、程序化;嚴格依法行使職權,公開處罰標準,嚴格規范自由裁量行為,切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同時,將城管部門歸口各級政府法制辦加以管理,地方紀檢、監察、檢察等部門,建立對城管的日常監督機制;強化行政執法責任制,尤其狠抓問責制,以此促進城管執法理念的真正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