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劉繼衛:廣場舞拷問政府管理與服務。原本健康時尚的廣場舞受到眾人的指責,反映了政府對民眾的文化需求、社會管理和服務方面的缺失。有關部門要換位思考,為群眾提供更多、更貼近群眾、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項目和設施,正確引導大媽們的娛樂項目“轉型”,從而讓雙方都滿意。
@汪英華:廣場舞是人民群眾創造的喜聞樂見、自娛自樂的好形式。既豐富了群眾文化生活,又鍛煉了群眾的身體。但與此同時,也對公共環境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建議將廣場舞音量調低到60分貝以下,并保證時間不超過晚上9點,不早于早上7點,讓廣場舞遠離居民區,還居民一個寂靜安寧的夜晚。
@楊再昌:有些中老年人每天傍晚三五成群就在街道路邊或小區附近跳舞,一跳就是兩三個小時,伴舞的音量開得特大,致使周邊居民只得關緊家中窗子,但其噪音對居民的影響很大,干擾了人們正常生活。特別是對周邊居住的老人和小孩的生活、學習、健康造成的不良影響,應引起有關部門重視。
@覃遠勝:十幾年前,當廣場舞剛剛興起的時候,我是最早為之唱贊歌的人之一,認為這是一種非常健康、文明、積極向上的群眾文體活動。但現在,我的觀念發生了改變。因為,不少廣場舞者,完全不顧周圍其他人的感受,嚴重擾民。因此,我認為,對廣場舞要限制規模、場所、時間特別是音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