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因為昨天上門“問責”,可以深入現場,我真以為走錯了地方。很難想象,曾經被譽為“鬧市中的綠洲”、“廣州文化的窗口”,有著輝煌歷史的廣州文化公園,已經被人大面積侵占,有些景點被掏為空殼,有些景點被違法改建,有些景點干脆失蹤了,而取而代之的無一例外都是商業性開發,連“國際電子城”都進駐了。難怪市民質疑:文化公園還是公園嗎?文化公園還有無文化?
顯而易見,是有人改變了公園的規劃,改變了公園的功能,改變了公園的性質。更為惡劣的是,園中院、漢城等景點被出租后,承租方還要大肆搞違建,不僅導致有關景點被毀,整個文化公園的風貌和布局也遭到嚴重破壞。盡管違建已經被叫停,但違建何時拆除,如何拆除還未有定論。可以講,文化公園之被破壞已經不可逆轉!用地的規劃已經出了問題,因為錯誤的規劃再加上沒有得到及時制止的違建,從現狀來看,文化公園即使日后全部還園于民,恐怕也不再可能恢復老廣州的集體記憶了。
文化公園的人文景觀、自然景觀被出賣,絕非一兩天的事。在這個過程中,違建當事人和公園管理方固然難辭其咎,園林部門、城管部門乃至森林公安也有責任。但昨天出現在被我、被同城媒體問責現場的,只有城管部門和公園管理方。城管是因為終于叫停了違建,將功補過;公園管理方呢,其負責人在我的督促下,面對十幾家媒體的鏡頭,也終于向廣州市民作出了道歉。應該說,這位負責人的表態還算誠懇,但這種遲來的道歉,很難說有什么實質性的意義。
道歉,不算糾錯機制。再說,道歉就算完了嗎?文化公園的道歉,實際上折射出城市公共綠地被侵占的危機。過去,在公共財政撥付有缺口的情況下,一些公園打著“以園養園”的旗號,將公園用地或園內設施以租賃、承包等方式轉交給營利性組織或個人經營,公益性的公園因此產業化。以廣州為例,之前有個引進了11家食肆的公園,有些公園雖然食肆退場,但婚姻登記處、幼教機構等又紛紛進駐。總之,公園也還是唐僧肉,什么還綠于民、還園于民,什么公園的功能定位、公共服務,看來還是要老百姓去爭取啊!
回到文化公園這個個案,我還想和公園方、荔灣區城管算一筆經濟賬。一、如果違建需要強拆,費用由誰來買單?二、違建拆除后誰為修復工程買單?三、歷年來公園從“生意伙伴”手中收取過多少租金?四、這筆租金都用到哪里去了?五、可以罰違建當事人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