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評論員:寧波街頭出現“神秘執法者”:“一輛皮卡車,一輛小貨車,外地口音,好幾個紋滿文身,彪形大漢,不穿制服,不戴標牌,還帶了電警棍”,巡街、砸手機、強制收東西,自稱是寧波海曙城管“雇來的”。但海曙城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卻回應“不存在這種現象”。
這是個挺有趣的回答。若“不存在這種現象”,這支黑社會做派的“執法隊伍”從何而來、問誰拿錢?有什么理由和資格開著執法的車、干著城管的活兒呢?來自海曙城管局某中隊負責人的回答也有意思:“我們發動轄區保潔公司、社區、物業共同參與和管理,加派了人手?!边@相當于既承認了事實又否認了事情的性質,官場的語言藝術在此得見一斑。
城管打人、暴力執法的消息近年常見于報端,既暴露了基層治理的亂象,也塑造了城管的“公共形象”,客觀上讓城管群體成為了執法整頓和媒體監督的重點對象。既然處在公共視線之中,再穿著制服暴力執法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了,雇傭臨時工因此成了一個上佳的選擇,辦事時不必顧及執法部門的規則與形象,出事時又有現成的替罪羊,何樂不為?從海曙當地的情況來看,這群滿身紋身的彪形大漢未必是城管一家的“臨時工”,而是符合多頭治理中各家的利益,也有可能是利益共謀的結果。
無論他們來自一方還是為多方“負責”,這支沒有執法權力卻敢拿著電棍巡街的神秘隊伍,無疑是基層執法黑社會化的又一例證。正如光明網評論員多次在文章中論及的,基層公權力操縱一些組織充當家丁護院以確保、擴大部門利益、團體利益情況,在各個地方、各個領域中都時有出現。拆遷中動輒上演全武行的拆遷公司即是,攔訪中私設黑監獄的保安公司即是,地方基建投資中臨時成立的所謂“融資公司”即是,在高速公路上販賣罰款年票、月票、保護牌的“車隊組織”即是,寧波這批持電棍巡街的所謂“神秘執法人員”也是。一旦與掌握公權力的部門形成了利益共同體,它們就變成了一種“二政府”,能隨時組織隨時拆解,方便攫取利益也方便推卸責任。
即便僅就雇傭執法而言,這種情況也會導致執法權力與責任分離的傾向,讓濫用權力與空置責任的現象同時出現。執法者既能據此對付“亂堆亂放、違停、無證攤販”等治理難題,又能在公眾質詢中以一句“不存在這種現象”塞責,獲得治理成績而不用承擔暴力執法的責任,可稱兩全其美。此風一長,肯定會助長基層部門規避義務、擴大權力的慣性。
不得不說,城管系統承擔了很多轉型社會中的治理難題,近些年關于城管改革的呼聲也不絕于耳,但這些“難”都構不成執法黑社會化的理由。亂停亂放、無證經營不過是城市的皮癬,治愈尚可“徐徐圖之”;通過雇傭執法、黑社會化執法來達到治理效果的思路,才是這個社會的腫瘤,極易讓法治公平的環境染上癌癥。和前者比起來,先治一治后者反倒是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