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委農工委等部門關于推進農村廉租房建設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在確保經濟、實用、安全的前提下,到2020年,全面完成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全省全面實現農民群眾住有所居、住得安全,不落下一戶一人。
根據意見,我省將對有能力自建住房的農村貧困戶,通過整合項目資金、貼息貸款、組織社會支持等辦法,幫助其自建永久性住房。而對無能力自建住房的,通過農村廉租房的形式給予保障。
根據要求,農村廉租房建筑面積人均在13平方米以上,戶均建筑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值得注意的是,意見提到戶均面積可以根據入住貧困戶常住人口數量適當調整,但3人以上的人均面積不能超過18平方米。
據悉,廉租房建設采取統規統建方式,分配按貧困戶自愿申請、村委會審查、鄉(鎮)政府復核、縣級主管部門審批的程序進行。入住廉租房的貧困戶經濟狀況出現好轉,有能力新建或購置住房后,依要求需在一年內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