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物價局聯合發布《關于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2014年起,全省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并軌后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將取消戶籍限制,城鎮中低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等住房困難群體有望獲得租房資格。
據了解,公共租賃房和廉租房都屬于保障性住房,雖然供應對象都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難階層,但以往兩者在戶籍標準上有些限制。比如,按照我市2013年度市區住房保障準入標準,廉租房的戶籍標準為在泰山區、岱岳區、高新區和泰山景區范圍內有城鎮常住戶口(非農村經濟組織成員)的家庭或年滿35周歲單身人員。公共租賃房的戶籍標準為在泰山區、岱岳區、高新區和泰山景區范圍內有城鎮常住戶口(非農村經濟組織成員)的家庭或年滿18周歲,且在市區有固定工作新就業職工;已取得泰安市市區《暫住證》,且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金三年以上并與就業單位簽訂勞動或工作合同的外來務工人員。
業內人士稱,廉租房與公租房平行運行,造成了一些問題。“由于保障群體不完全一樣,需要分別申請、排隊很不便。再就是受限于準入門檻不同,兩種保障房不能調劑使用,一定程度上造成資源浪費。”一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另外,對于因收入等發生變化需要從廉租房對象轉換成公租房對象的,需退出原廉租房保障后再申請新的公租房保障,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根據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物價局近日聯合發布的《意見》,從2014年起各地廉租房建設計劃調整并入公租房年度建設計劃。2014年以前年度已列入廉租房年度建設計劃的在建項目可繼續建設,建成后統一納入公租房管理。兩房并軌后,主要建設小戶型住房,新建公共租賃住房的單套建筑面積應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為主,滿足基本住房需要,嚴禁面積超標。
住房分配將進行統一統籌。2014年底前,實現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統一規劃建設、統一準入分配、統一運營管理;公共租賃住房要全面取消戶籍限制,實現同城待遇,其中,城鎮中低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等住房困難群體有望獲得租房資格。
兩房并軌后,租金將進行動態調整。《意見》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原則上按照適當低于同地段、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確定。政府投資建設并運營管理的公共租賃住房,可根據承租對象的住房和經濟狀況等分類確定租金標準,實行差別化租金,對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采取租金減免。
與此同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可實行“租補分離”,即按照先交后補的方式實施梯度保障,承租對象按照規定租金標準,向公共租賃住房產權人交納租金后,在規定的保障面積內,根據承租對象的住房和經濟狀況等,對不同困難程度的承租對象、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沒有享受住房補貼等優惠政策且租金負擔過重的對象給予分檔補貼。租金減免或補貼額度應根據保障對象支付能力的變化動態調整,直至按照市場價格收取租金。
公租房政府資金渠道也將整合。地方政府原用于廉租房建設的資金來源渠道,將調整用于公共租賃住房(含2014年以前在建廉租住房)建設。原用于租賃補貼的資金,繼續用于補貼在市場租賃住房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