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7-25 16:27:23
來源:南方網 作者:潮白
西安市一個小區喜歡跳廣場舞的大媽們,最近有一個令人稱道的舉動:宣誓將廣場舞音量調低60分貝以下。而且給自己劃定了跳舞的時間,“不超過晚上9點,不早于早上7點”,以“還居民一個寂靜安寧的夜晚”。與此同時,參加西安市第二屆未央區市民大舞臺演出的27支代表隊中的1000多名跳廣場舞的大媽們,在決賽前夕——7月22日——也發出了類似的倡議。大媽們的可稱道之處,在于為漸趨尖銳的廣場舞矛盾紛爭找到了化解的曙光。
廣場舞矛盾紛爭,就是跳舞的大媽與附近居民之間的矛盾紛爭,一方要盡情歡樂,一方要安寧的生活環境。似乎應該承認一個前提,那就是“廣場舞”演變到差不多與“擾民”同義,政府“有關部門”是失職的,這個“有關部門”究竟該涵蓋哪些部門,對不起,我也不大清楚。總之我是覺得,這個帶有普遍性的矛盾紛爭不該任由當事雙方自身去“針尖對麥芒”。也許在我們這里,不作為,一方面是還沒弄清該由誰來作為,二是即便弄清了也不知如何作為,像警察不由分說銬人的事,咱們這里絕對干不出來。按咱們的邏輯:不就吵了點兒嗎,至于嘛!然而,這種情況繼續下去的話,由此產生的矛盾解決方式勢必也就處于“叢林”狀態,就是被擾的一方有什么招用什么招。我們從全國各地匯總來的新聞看到了不少活生生的案例,鳴槍的、扔蛇的、放狼狗的、架高音喇叭對抗的……“花樣”不斷翻新,是為了但求奏效。鬧到這地步了,說是矛盾漸趨尖銳并不為過吧?不難想見,被擾的一方一旦投訴無門,自發地采取各種維權——安寧權——手段,幾乎成為必然。前提不變,不知還會有什么極端的舉動出現。
西安的大媽們現在“退”了一步,很了不起。解鈴還須系鈴人。廣場舞方興未艾,看上去屬于“朝陽娛樂”方式,沒有任何跡象顯示因為附近居民的抗議就會終止。既然要跳下去,方方面面又都“狗咬刺猬——不知從何下嘴”,大媽們自律之一途就顯得尤其重要。我一直不認同一種說法,就是城市規劃沒有給大媽們活動預留相應的空間,沒地方去娛樂,只有就地取材,哪塊地方大點兒就在哪塊地方“安營扎寨”。規劃缺陷的因素誠然有,但不是根本。以我目睹的若干廣場舞的那種“分貝”來推斷,那要多大的空間才能把噪音稀釋掉啊!過于歸咎城市規劃,對解決問題于事無補。當大媽們“退”了一步,廣場附近的居民相應地也應“退”一步,那就是歡樂中的大媽們偶有不遵守誓言的行為,不要揪住不放。清朝康熙年間發生在安徽桐城的“讓他三尺又何妨”,結果退出了“六尺巷”的佳話,為后世津津樂道。廣場舞矛盾雙方都記起“退一步海闊天空”的古訓,那則佳話何嘗不會在現實中上演?
廣場舞這個困擾“有關部門”的事情有望在民間自發解決了。倘若大媽們將誓言落到實處,其成效就是完全可以預期的。報道說,西安大媽們的自我規范是陜西省的首個,其他地方的大媽們又何妨借鑒?當然,任何行之有效的做法,都未必能夠通吃。即便大媽之“退”能夠推而廣之,畢竟還是一種主觀的能動行為,而探索究竟由誰作為、如何作為,從制度上解決矛盾,仍然是城市管理者不容忽視的問題。他們千萬不要就此松了口氣,放任矛盾的累積,沒出事便在那里慶幸,出事了便手忙腳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