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緣何“有恃無恐”半夜拆古橋?
時間:2014-06-04 22:35:56
來源:紅網 作者:醉江南
前日,記者從河源市龍川縣政府獲悉,龍川縣老隆鎮一200多年歷史的雙孔石拱橋被開發商非法拆毀案告破,廣東長鴻實業集團2名高層管理人員和5名涉事者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另有1人仍被追逃。(《江南時報》6月3日)
又是一起毀古跡的案件,看到這則新聞令人痛心。
其實開發商拆古毀古事件層出不窮:江蘇鎮江13座宋元糧倉變成了“如意江南”的樓盤,安徽泗縣近千年的釋迦古寺開發成商品住宅樓……,2009年底的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結果顯示,全國有超過3萬處登記在冊的文物消失。這其中,有多少文物毀于樓盤開發之手,我們不得而知;但房地產開發已成為“毀遺”的重要推手卻是不容置疑的。受政府保護的文化古跡何以成了“唐僧肉”?開發商哪來的毀壞文物的膽量與底氣?文物保護法規為何成了“擺設”?
文物古跡頻頻成為一些地方追求商業利益的犧牲品,還在于文保法規執行的蒼白無力。有關專家表示,我國文物法對“毀壞古跡”行為有罰款和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但實際情況是,破壞行為大多涉及地方政府,很難追究下去。廣東長鴻實業集團開發企業之所以敢于敢于半夜偷拆前清古橋,主要是一些地方政府背后“撐腰”。而文保部門則“無可奈何”,導致監管成為擺設。
可見,文物古跡被毀,都是地方政府縱容和謀劃的結果。地方政府通常是文物的保護者和持有人,如果地方政府想要毀掉文物搞開發,誰能阻擋得了?即使有文物保護法律,也得地方政府來執行,現在執法者亂作為,文物只好遭殃。近來年許多地方文物古跡被拆被毀,大多是地方政府縱容的結果。因此,要讓古建筑等文物不被經濟開發行為所毀壞,關鍵是約束地方政府的權力,只要地方政府依法行事,不濫用權力,文物或許不會被破壞。
有位歷史專家曾說過“文物古跡是一個民族傳承歷史的重要符號,越是經濟高速發展,越要守住文化傳承的血脈?!笨偠灾?,當務之急是嚴格執行文物保護法規,問責那些不負責任的地方領導?!皻Ч徘笮隆钡钠茐男岳妙l頻發生,歸根結底是問責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