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執法是城市發展的硬需求。面對商販占道經營,城管有權維護市容市貌。而商販則要養家糊口,不會輕易妥協。雙方矛盾在所難免,城管和商販沖突需要調解。
城市管理不缺法規,缺的是法規之外的調解機制。由于缺乏有效的溝通和調解,城管和商販屢屢“硬碰硬”。商販作為被管理者,被打之后投訴無門,既無法找打人的城管上門索要賠償,也鮮有政府有關部門、行業協會為他們撐腰。商販無奈只能通過媒體伸冤。城管作為管理者,遭遇暴力抗法,往往迫于網絡輿論壓力,自認倒霉。
緩解緊張關系,城管要首先發力,有必要借助司法力量,設立城管執法調解員,全程介入城管執法活動,監督執法者與執法相對人的行為,介入調解糾紛,化解可能升級的沖突。地方政府也要為商販伸冤叫苦、城管暴力執法廣開調解門路。若不認同城管執法,商販可找更上一級部門申請復議,為城管依法執法提供監督保障。
近期一些地方城管就調解機制進行探索。武漢武昌成立“司法城管工作室”,律師顧問和武昌區司法所調解員入駐,深度介入城管執法全過程;杭州下城區下城區城管局在全區8個街道設立11個“城管和事佬”調解室,聘請民間有威望、能力強的退休干部協同化解盲區管理帶來的矛盾糾紛。
這些探索,無疑拓寬了當前的城管與商販之間的調解渠道。在法律的底線外,可以多一分理解和寬容,多幾條調解的路子,多幾位“和事佬”,讓那些對城管不理解、不滿意的群眾有處說理、矛盾有處解決,能在很大程度上緩解當前城管與商販間的緊張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