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近年來房價的一路高漲,住房公平問題沒有得到較好解決,不同人群間的住房差距始終沒有真正彌合
據5月21日《新京報》報道,在2014年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安排55項立法項目,力爭年內完成的項目共12項,包括公眾關注的《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其中,對保障房建設分配進行多項規定,比如首次明確提供基本住房保障是政府的法定責任,保障房申請不僅以收入評判,保障房擬實行封閉式管理,非京籍納入住房保障范圍等。
全國性的住房保障法律法規被傳或將問世一晃已經數年,但始終是干打雷不下雨。在這樣的情況下,作為全國樓市焦點的北京市積極規劃出臺住房保障條例,是維護群眾居住權利、確保住房公平的有力措施,也是將住房保障承諾制度化的惠民之舉。
住房可以算是一種商品,但又是一種十分特殊的商品,因為住房同樣是群眾生活的必需品。在傳統觀念里,沒有住房很大程度上意味著沒有真正在社會上站住腳。如果任憑高漲的房價不斷擠壓中低收入者,將會造成很多社會問題出現。“民之為道也,有恒產者有恒心,無恒產者無恒心”,這提醒人們,無房者增多對于法令規章、道德倫理都有可能形成沖擊。
令人遺憾的是,伴隨著近年來房價的一路高漲,住房公平問題沒有得到較好解決,不同人群間的住房差距始終沒有真正彌合。在房奴、蝸居等名詞流傳開來的同時,房叔、房嬸也經?;钴S在公眾的視野之中。某些時候,因為買不起房釀成的悲劇和不法房產太多接受法律懲處的案例同時出現在媒體上,構成一幅奇特而悲愴的圖景。
由此觸及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就是,盡管房改市場化的大方向并無不妥,并且實現從福利分房向貨幣分房的制度和觀念轉變,但住房保障體制依然存在缺陷,那就是一直以文件、政策的形式發布各類舉措,缺乏嚴格意義上的法律效力。導致住宅保障體制層級不高約束力不強,保障對象模糊寬泛,各地政府權責不明,許多設計良好的制度無法落到實處等一系列問題。
北京市《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擬將保障房建設分配全面納入法治范疇,不僅大大提升住房保障體系的效力和層級,而且準確把握住房保障的關鍵所在。真正解決住房公平問題就要通過“兩條腿”走路,在讓市場發揮作用的同時,保證最基本的民生需求,使更多人有機會享有保障房,而不是讓商品房成為解決住房的獨木橋。
保障房法治化應該成為住房公平的起點,也是核心所在。保障房法治化的重要目的除了確保保障房供應充足和建筑質量之外,還事關保障房自身公平。保障房出現伊始,諸如個別人利用特權內部購買保障房、夾心層無法購買保障房等不合理現象就一直存在,累及整個保障房建設發展大局。通過法律法規明確責任和門檻,將會對保障房工作起到十分積極的推動作用。
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千百年來,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樸素心愿從未改變。商品房過度開發也好,保障房開工不力也罷,透過樓市浮沉的各種表象,人們感受得最為真切的,還是一個“利”字。無處不在的是地方利益、部門利益、商家利益,亂哄哄你方唱罷我登場,唯獨最需要體現的普通群眾利益卻時常退場。在利益驅動下各種觀點犬牙交錯的背后,是房地產長期背負政策市的惡名,是群眾對于住房保障不確定性的普遍焦慮。不管是“國×條”還是“新國×條”,對于許多人來說,他們更深層次的期待,并不是作為經濟手段的調控政策指引房價或高或低,而是以法律之名突破利益重圍,真正保障居者有其屋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