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下發《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該專項資金包括中央財政對廉租房、公租房和城市棚戶區改造三項補助資金,今年共計1158億元,相比去年執行資金數額增長了14.3%。
根據該辦法,該項資金將按因素法分配給各地—根據各地區年度城鎮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戶數、籌集公共租賃住房套數和城市棚戶區改造戶數三項因素,匹配相應權重,再結合各地財政困難程度進行分配。
《辦法》指出,省級財政部門分配資金時,可向保障安居工程任務較重的資源枯竭城市和三線企業比較集中的城市傾斜。
為確保各地上報項目的真實性,各省財政專員辦將對當地不少于3個地級市(含省直管縣),至少20%的數據進行抽查。
為確保資金的及時下放,辦法要求各省財政廳需在每年5月31日前,會同住建部門一次下達市、縣財政部門。
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是順應此前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軌,財政部又將原中央補助城市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合并,形成的一項新的專項資金。
今年中央預算編制,首次將中央對地方的專項轉移支付預算細化到具體項目。根據財政部公開的中央財政預算報告,相較其他專項項目,1158億元的保障房專項資金數額較大;相比全部專項資金增長6%的速度,保障房專項資金增長較快。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張鋒介紹,廉租房和公租房都屬于租賃型保障房,住房保障需求和供應是一個動態的過程,近年部分地方出現保障房與保障對象不匹配的情況;將兩者并軌,有助于政策的銜接,也能避免混淆等問題。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王朝才,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將類似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合并起來,是專項轉移支付改革的一個方向。因為中央對地方的專項轉移,分到各地后,金額其實不大,過于分散,不利于統籌;將資金合并起來,能形成一定的規模效益。
按因素法分配資金,是類似一般轉移支付資金的分配方式。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表示,按因素法分配,也并不能完全避免“跑部錢進”的問題。未來應該在資金分配規則方面,更加公開透明。
除了上述專項資金,中央財政對地方保障房建設的補助,還包括國家發改委安排的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資金,這屬于“基本建設”專項資金的一部分。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答記者問時直言,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專項轉移支付要壓掉三分之一,即從現在的220項,壓縮到150項,這個工作不容易。還有一些類似的利益調整問題,也比較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