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深化改革布局中,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已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社會各方面爭論的焦點,也主要集中在集體土地入市等問題上。為加快推進我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我們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第一,盡快明確政策思路,處理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范圍問題。這是一個根本性的爭議,很多爭議由此而來。我們不贊成這樣一種比較極端的觀點,即任何企業或個人想到農村取得一塊土地從事“經營性開發”,不論是從事工業、商業或是房地產,也不論是使用存量建設用地還是使用農用地,只要符合規劃,都可直接通過農村土地市場交易從集體經濟組織那里獲得所需土地;我們也不贊成另一種極端觀點,認為入市土地范圍只能限于農村已有的經營性用地,即鄉鎮企業用地,其他土地一律不能入市,并且經營范圍也要限制。我們認為,應準確把握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度”,對改革方向的偏頗理解只會導致農民利益受損、農業根基不穩,也不利于國家建設。
第二,盡快明確政策思路,處理好介于“能夠”和“不能”直接入市之間的“中間帶”土地性質。在現有狀態下,能直接入市的一頭是明確的,即農村土地中的存量和已規劃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不能直接入市的一頭也是明確的,即未來城市擴展用地,需先將農村集體土地征為國有土地后才能開發使用。而介于兩種狀態之間的“中間帶”農村土地,即城鄉結合部和城中村土地,未來能否保留集體性質?能否直接入市?是不是可以搞房地產開發?這方面政策也宜盡早研究,盡早明確,以確保所有土地得到有效、合理的使用,不會造成發展隱患。
第三,應盡快明確政策思路,努力做大土地“入市蛋糕”。這一問題與前兩個問題直接相關。如果對入市土地范圍不加控制,獲大頭利益甚至是暴利的,可能是那些投機炒家、想住深宅大院的“土豪”和“土地財政”的依賴者。但如果只靠現有的鄉鎮企業用地等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又可能導致入市土地范圍過小;農村土地的現有困局依舊無法沖破,農民還是得不到什么實惠。我們認為:解此困局的思路,應是統一規劃、優化布局、綜合整治、改造存量;以此做大“蛋糕”,在保障農民居住、公益性用地之后,經營性建設之用應不會有過小之虞。
第四,盡快明確政策思路,努力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近期宅基地轉正話題再度火爆、有關部門再度重申禁令,充分說明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已是重大問題,也說明宅基地問題在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分量極重。大略估算,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中,宅基地的面積比重占到50%以上。宅基地的退出——流轉機制和平臺建設、包括抵押等在內的用益物權等重大問題與農民財產權利息息相關,應當盡早進行研究,加以明確。
第五,盡快明確政策思路,處理好農村集體土地入市與征地制度改革之間的關系。從范圍上講,二者是此消彼長的關系。從利益上講,兩者需要大體平衡,一頭高一頭低不可能順利推開。要想順利、平穩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征地制度改革應該先行。處理好農村集體土地入市與征地制度改革之間的關系,做好兩者之間的順利銜接,實現征地補償與農民土地財產權利的合理安排,對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意義重大,必須盡早作出全面部署。
土地是農民的生存之本,發展之基,致富之要。土地問題是農民最大的“民生”問題,土地制度是農村各項制度的關鍵與核心。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一項具有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的重大改革,必須堅定改革決心,凝聚改革力量,明確改革路線圖,推動我國廣大農村再度成為改革大業的旗幟和動力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