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4月16日電(記者賈玥)今年以來,我國多地黨政機關和企業對公務用車進行了拍賣。五糧液集團開國企之先河,先后兩輪共拍出公車571輛,成交額4764萬元。沈陽大東區拍賣121輛公車;江西新余市464輛公車拍賣成交額近2700萬元;山東萊蕪等地的公務車日前也被拍出。
有評論認為,2014年全國將掀起公車拍賣潮。事實上,隨著2013年11月《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公布,各地公車改革進度在明顯加速。記者注意到,車改對于拉低各地“三公經費”具有積極作用,但同時也存在補貼標準不一等爭議問題,亟需在國家層面做出統一的政策安排。
多個地級市車改后平均每年省2000萬元
執著建言公車改革的湖北統計局副局長葉青測算,目前全國的公務用車在200萬輛以上,包括副省級以上的專車,正廳級到科員的一般公務用車,以及保證執法、執勤等需要的其他車輛。
“保守估計,全國上下至少有50萬干部在使用公車,《條例》直指‘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如果能夠實現就是真正的‘壯士斷腕’。”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喬新生對本網記者表示。
經本網記者不完全統計,多個實行公車改革的地級市平均每年可因此節省經費2000萬元以上。
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新余市委書記劉捷在今年兩會期間表示,該市如果按照800輛公車計算,每輛車的司機工資、油費和過橋過路費等每年至少需要8萬元,也就是總共花費6000多萬元。實行車改改發交通補貼后,加起來不過4000萬元。
同樣在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銅陵市市長侯淅珉透露,銅陵市在2009年啟動公車改革后,每年可因此節省1300多萬元。湖南省岳陽市此前則表示,按每臺公車每年減少0.5萬元運行經費計算,每年可節約財政經費2000萬元以上。
據廣東媒體報道,2004年8月啟動主要針對市直機關的公車改革后,中山市每年可節約財政經費2200萬元。東莞市因車改一年節省3000萬元。實行車改后,佛山市市直機關公務用車總費用年均節約2000多萬元。惠州車改之初預估,每年可因此節約經費2000萬元。
公車消費一直是我國“三公經費”的主體。數字顯示,2013年中央本級“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79.69億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為43.99億元,占比57.36%。通過車改可以拉低公車消費,從而推動“三公經費”的整體下降。
各地交通補貼發放標準不一引質疑
《條例》中提出,公車改革要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同時強調不得以車改補貼的名義變相發放福利。但從各地試點的情況看,交通補貼發放標準不一、過高,是多年來最有爭議的問題之一。
以江西新余為例,一個參加車改的正縣級干部,每月可得到個人公務交通補貼2500元。此外,該市還設有單位公共交通經費,按照該單位個人公務交通補貼總和的10%-15%劃撥。對比來看,2013年新余市最低工資標準僅為1070元/月。
試點車改的浙江溫州和杭州,也曾被公眾質疑過車補標準。溫州市規定正處級每月最高補貼3100元,杭州市則從600元/月至2600元/月不等。溫州市把參加車改的單位分為三類,并根據具體用車量確定車補數額;杭州市則以工作職能、責任、公務活動所需交通開支為依據。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吳丕反對為官員發放車補。他對本網記者表示,在政府上班的公務員,怎么從家里到政府機關,再怎么從政府機關回到家里,這根本不是需要政府考慮的事情。凡在機關上班期間需要因公外出的,可以通過打車解決,回來報銷車票就夠了。
喬新生指出,我國多地試點的公車改革有強烈的路徑依賴,即把現金補貼變成官員的福利,這是很可怕的現象。“往公務員工資卡里打錢,這個做法最糟糕。相比之下,可以考慮使用公車卡,并通過定點、定量和定人的三定原則規范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新余、溫州還是杭州,都明確補貼不計入工資,而是存入專用賬戶,不可提現或挪作他用。這一顯示改革誠意的作法也受到了一定的認可。
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專家呼吁,為消除公眾疑慮,各地的車補應執行統一的發放標準。山東省科學院科技發展戰略研究所研究員呂兆毅建議,車改制度應與公務員工資制度一樣,由國務院頒布政策,不應有因地方財政差距導致的車補差別。
杜絕反彈需加強監管和放下特權思維
從去年至今,公車私用一直是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本月8日,中紀委監察部至少曝光30起有關案件。即使在實行公車改革的地區,違規使用公車的現象仍時有發生。新華社記者調查發現,公車改革后,一些職能部門或領導以“借用”為名,長期使用企業車輛。一些企業甚至主動為政府官員購買專車并聘任專職司機。
華東師范大學教授余南平認為,公車使用的內部監督透明性差,公眾參與度低,作用不明顯。治理特權車亟須形成穩定、常態的外部監督機制,公車懸掛“公車統一標識”或許是較好的監督。
湖南岳陽正在對此做出積極嘗試。岳陽市在公車標識中備注監督電話號碼,反面注明了不準用公車旅游等“公務用車八不準”。該市還規定,凡是節假日,只有值班公車可以使用,一旦發現非值班公車處于行駛狀態,監控系統將予以記錄并“報警”。
2013年9月以來,安徽廬江為420輛公務車輛裝上了北斗衛星定位系統,利用監察平臺進行“全天候”實時監管。根據北斗電子監察平臺記錄的車輛運行軌跡,定期輪流抽查車輛報銷費用、車輛行車日志等,核對運行軌跡與車輛費用、車輛行車日志的一致性。如果記錄不符,就被視為違規用車。
從1994年至今,公車改革已邁入第20個年頭,期間或因監管乏力、或因阻力重重而“半途而廢”。近年來,隨著中央八項規定及“條例”的相繼出臺,公車改革的政策環境已出現積極變化,從中央到地方都為公車改革注足動力,現在亟待為實現“取消一般公務用車”的目標而奮力沖刺。
“公車改革牽涉到政府是不是能夠成為一個廉潔政府的問題。”吳丕指出,公車改革的推進、落實,最大的阻礙就在于政府自身、官員自身,愿不愿意放下特權思維,接受人民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