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是因為中國人有濃重的家庭觀念,讓房子在國人眼中意義特別重大。無論在一座城市生活了多久,只有在這個城市有了屬于自己的房子,似乎才在這個城市生了“根”。蝸居、蟻族、膠囊公寓……這些新生詞,無一不透露著人們對房子的向往。而在城市,尤其是人口聚集的大城市,長期高企的房價又讓不少人黯然神傷。
而最近,多家媒體關于共有產權房試點的報道,對于很多在城市打拼、想擁有一個“棲息之所”的人來說,無疑是個利好的消息。日前,住建部召集部分城市在北京召開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城市座談會。會上,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黃石、淮安6個城市明確被列為全國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城市。
什么是共有產權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房時,可按個人與政府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產權”。房屋產權可由政府和市民按一定比例持有,未來市民可向政府“贖回”產權。據報道,共有產權房自2007年起在江蘇省淮安市進行試點,這個模式已在江蘇省其他地區獲得了推廣。
與廉租房、公租房不歸個人所有的性質不同,共有產權房的產權明晰,且市民可向政府“贖回”產權,“五年內可以原價購買,五到八年增加銀行當期利息”。土地屬性和定價機制的區別使得共有產權房在適用對象上與其他保障性住房存在差異。相比廉租房、公租房所覆蓋的低收入群體,共有產權房主要針對的是“城市夾心層”:他們具備一定經濟實力,但又無力承擔商品房市場價格。更具體地說,在北京、上海、深圳這些房價較高的大城市,很多中等上下的收入群體沒有能力全資購買商品房,又不符合經適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那么共有產權房的出現無疑降低了這些人群的購房門檻。這也意味著,住房保障體系在保證低收入群體的住房條件的同時,也逐步開始惠及到中等收入者身上。
其實,人類“安居”的夢想,是不分國界的。曾經新加坡也面臨嚴重的“屋荒”,新加坡政府將解決住房問題作為一項基本國策,提出了“居者有其屋”的口號。50年間,新加坡政府建造了90萬間政府組屋,通過一系列政策的規定,讓中低收入家庭住入廉價的政府組屋,而高收入家庭則可購買商品房,大大改善了新加坡人的住房條件。在經濟發展程度較高的英國和日本,即使是倫敦和東京,也保留了較大比例的公房。從這些“它山之石”可以看到,盡管各國采取的措施不同,但政府的政策導向對于穩定房產市場、解決百姓住房問題起著關鍵性的作用。讓普通市民、特別是中低收入者住上滿意的房子,是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亦是對政府的一大考驗。
而在我們這樣一個人口大國,要實現“居者有其屋”,并非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黨和政府對住房這個重大民生問題也始終高度重視,全力解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就特別指出,要“健全符合國情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共有產權房就是對保障性住房的一種有益補充。與此同時,對經適房資格的嚴格審查,對多套房的限購,這些“組合拳”表明政府正在逐步形成“高端有限制,中端有市場,低端有保障”的綜合化住房體系。而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發展,綜合國力不斷提升,不同群體都逐步納入住房制度的保障當中,不同階層的人們都能共享發展所帶來的成果。
從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到公共租賃房、共有產權房,政策傾斜的對象各有不同,但都讓我們看到,我國的住房保障體系正在逐步完善和健全。“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這個從古至今的政治理想,如今正在一步步走向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