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廣州東風路調查分類垃圾桶使用情況,發(fā)現(xiàn)絕大多數(shù)人都沒將垃圾按照可回收與不可回收分別投放,而是哪個垃圾桶離得近,就扔進哪個垃圾桶。在昆明,記者隨機查看了幾個分類垃圾箱,不同種類垃圾也混在一起。早在2000年,北京、上海、廣州等8個城市就被列為全國首批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城市,可14年后的今天仍處于“試點”階段。(4月6日《人民日報》)
垃圾分類試點14年,至今仍處于原地踏步的窘境,分類垃圾箱依然是廢紙、餐盒、塑料瓶等和食物殘渣的“共存體”,實在讓人怪異:到底是公眾素質較低,還是宣傳引導不力?
公眾素質低仍是垃圾分類的一大阻力。廣州市城管委有關人士表示:推廣垃圾分類,并非那么簡單,“住戶有抵觸情緒,不愿意定時定點投放垃圾;仍有住戶拒領專用垃圾袋”。廣州三年前提出,居民可先易后難,在家里只把干、濕垃圾分離,回收站再進行細致分類。但三年過去,最簡單的干、濕分離也形同虛設。實行垃圾分類,首先需要公眾向自己的生活習慣“開戰(zhàn)”。有些國家的老百姓,連一個塑料瓶的瓶蓋、瓶身、包裝紙都可以分開投放,可是我們呢?
有的垃圾分類投放,卻不一定分類回收,也拉低了公眾進行垃圾分類的意愿。在一些地方,大多數(shù)老百姓起初是按要求分類扔垃圾的,后來發(fā)現(xiàn)垃圾清運車一到,又將分好類的垃圾“混收混運”,頓覺自己的環(huán)保行為毫無意義,垃圾分類處理難道只是個美麗的傳說?環(huán)衛(wèi)部門常辯解說,拾荒者已將可回收垃圾撿走,不必分類清運。但不要忘了,前端分類、后端雜燴,勢必打擊老百姓的垃圾分類熱情。可回收垃圾即使被撿得再干凈,環(huán)衛(wèi)部門仍要按垃圾分類的規(guī)范程序走,給老百姓作好引導和示范。
政府監(jiān)管不力,也是垃圾分類試點14年仍踏步不前的一大原因。在一些地方,僅僅依靠口頭宣揚及海報宣傳倡導垃圾分類。從2005年11月起,昆明開始實行垃圾分類,違反規(guī)定的單位可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個人可處三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然而8年來沒開出一張罰單。廣州等其他試點城市也面臨類似境遇。有了管理疲軟,公眾更是習慣難改了。
克服管理疲軟,并非一定要針對老百姓強化罰款思維,政府可以采取激勵措施,比如對垃圾減量分類回收做得好的市民給予獎勵,對進行低價值垃圾回收的企業(yè)給予一定補貼。也可像上海一些區(qū)那樣:建立、完善和拓展居民垃圾分類“綠色賬戶”積分制,將部分商家的優(yōu)惠活動整合到“綠色賬戶”平臺中,利用以積分換取禮品和各類優(yōu)惠的激勵方式,使得參與垃圾分類的居民們切實享受到服務、獲得便利、得到實惠,逐步養(yǎng)成垃圾分類的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