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日獲悉,《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本市實施第五階段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的通告》已經發布,明確了上海將于今年4月30日起,提前實施機動車國五排放標準。
據了解,上海提前實施國五標準的車輛主要是總質量小于3.5噸的輕型汽油車和公交、環衛、郵政用途的重型柴油車。相較于國四標準,國五標準輕型車NOx可以降低25%,重型車NOx可以降低43%。
上海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實施新排放標準后,上海年度新增車輛可以減少的NOx排放量在1000噸左右,長期來看,累計的減排總量將比較可觀。
為配套實施機動車國五標準,上海市已在2013年11月起全面供應國五的汽柴油,為確保實施國五機動車排放標準奠定了基礎。
自4月30日起,除以下三種情況外,上海將停止辦理國四標準車輛注冊登記:在4月30日前用戶已經買入的國四車輛;已經向上海市環保部門備案并在4月30日前簽訂銷售合同或開具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的庫存國四車輛;4月30日前經由外省市向上海轉籍的國四車輛。以上用戶辦理注冊登記的時間則以上海市公安車管部門受理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