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慶后建議:積極推動產業下鄉,實現真正城鎮化
全國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宗慶后建議,要嚴格控制大城市發展規模,積極推進產業下鄉,實現真正城鎮化。為此,他提出6點建議:
第一,通過優惠政策積極推進產業下縣;第二,推動文化教育醫療衛生下鄉,吸引和鼓勵人才下鄉。政府應參考借鑒大城市引進海外優秀人才的做法,制定一些有吸引力的優惠政策,吸引大學生到中小城鎮工作,既能解決高校畢業生就業問題又能給產業下鄉以切實的智力支撐。第三,嚴格控制大城市發展規模,調整大城市定位。將大城市的功能定位于研發中心、金融中心和總部經濟,重點發展高端服務業,降低人口聚集,實現資源和人口的可持續發展。第四,促進中小城市城鄉統籌,推動農業集約化發展。在中小城市和城鎮發展的過程中,鼓勵進行土地制度、戶籍制度、社會保障全方位覆蓋等方面的積極探索和試點改革,對已在城鎮就業并已實行社會保障的農村剩余勞動力,政府可將他們的土地進行流轉給務農的農民進行繼續種植,實現農業集約化生產,同時給在城鎮就業的農民工一定的補貼,讓他們在城鎮購房,并轉為城鎮戶口,讓他們安居樂業,真正實現從農民轉向市民。
許健康建議:盤活“鄉村”特色產業,以經濟發展引領“鄉村”建設
全國政協委員、寶龍集團董事局主席許健康認為,在推進城鎮化建設的同時,要平衡城鄉發展的差距,建議盤活“鄉村”特色產業,以經濟發展引領“鄉村”建設。
許健康表示,經濟發展是盤活“鄉村”發展的命脈,是“鄉村”建設的領航器。“鄉村”經濟發展的關鍵在于盤活各地的特色產業,因地制宜地確立支柱產業,以產業發展帶動經濟建設,實現“美麗鄉村,富裕家庭,幸福居民”的目標。
首先,“鄉村”產業發展要協同附近的城鎮產業發展,在做好產業延伸和承接的基礎上,要注重對城鎮產業的補充,以平衡附近城鎮發展的不足,并尋找自身發展的優勢。“鄉村”發展進程中要注重加大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條件好的“鄉村”要積極向社區方向發展。要以優異的環境和便利的基礎設施吸引青壯年和大學生留在“鄉村”生活和工作。
其次,對于有歷史遺跡等好的資源和優美自然條件的“鄉村”一定要大力發展旅游業,并在此基礎上延伸發展現代服務業,以高附加值和無污染的產業特點帶動當地發展。對于東部沿海地區有一定發展基礎的“鄉村”要繼續發展適合本地實際的特色產業,如加工業、農場種植業、特色養殖業等。對于中西部地區發展基礎薄弱“鄉村”,要根據自身特點大力發展草原養殖業、經濟作物種植業等,此外還可以學習中東部先進“鄉村”大力發展農場種植業、特色養殖業等,同時要做好對中東部產業轉移的承接,但最后,要組織有實力的企業到“鄉村”去考察,以優惠的政策和優美的環境吸引他們投資建設。
殷永祥建議:適當放開農村文化體育設施建設用地指標
全國政協委員、江蘇奇美化工有限公司副董事長殷永祥提交了一份要加強農村文化設施建設、豐富居民業余文化生活的提案。
殷永祥說,在調研中了解到,按照現有規定,建造房屋必須要有土地指標,但由于農村文化體育設施建設用地指標是與商業用地捆綁,一些地方在建設新農村文化體育設施時,會碰到因此出現的用地矛盾與問題。他為此建議,政府要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將農村文化體育設施建設用地指標與其它用地指標分開,符合新農村建設規劃需要的農村文化體育設施建設用地適當放開土地指標。
建議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增加排污處罰力度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節能環保集團董事長王小康認為當前農村環境污染非常嚴峻,地表水、地下水污染以及土壤污染情況已經較為嚴重。相對農村環境污染,城市環境污染治理取得回報更高,因而城市環境污染治理受重視程度更高,而農村環境污染治理則未受到足夠重視。
對治理農村環境污染,他建議,一方面做好規劃,規劃以了解當地情況的縣域范圍為主,規劃內容要做好產業發展計劃以及資金投入方向。另一方面,他建議改善農村污染環境要加大對污染企業處罰力度,減少企業靠違規成本換取企業利潤可能性。此外,他建議,治理環境污染過程中要注重引導企業投入,激發企業活力,避免政府單向投入。
全國政協委員、沈陽市政協副主席孫紅在“加強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美麗鄉村”的提案中建議,要深化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探索建立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統籌協調機制,打破城鄉分治的環境治理格局。國家要增加對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投入,調整目前重城輕鄉的管理體制。應推進農村生態環境保護集中連片綜合治理模式,探索垃圾“集中收集、分類處理、綜合利用為一體”的新模式;推進集中飼養、集中治污、統一管理的標準化生態養殖;同時,加大科技對農業經濟支撐力度,因地制宜發展各種合理、高效、協同、循環的生態農業。
建議完善留守兒童保障機制,確保留守兒童健康成長
“目前全國農村留守兒童已超過6000萬,僅廣東省就有100多萬。他們的健康成長,直接關系著中國的未來。作為一位母親,真是為此擔憂啊。”一如往年,全國政協委員、香江集團總裁翟美卿在全國兩會上繼續保持了對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關注。她今年的5個提案中,《關于建立留守兒童保障機制的提案》是其中之一,她表示,“如果政府不參與、不牽頭,(農村留守兒童)這個問題解決不了。”
翟美卿說:“要從根本上解決農村留守兒童的諸多問題,需要考慮制度構建和系統解決辦法。”她建議,要通過建立明確的制度,形成長效機制,確保留守兒童健康成長。
就如何建立與完善留守兒童保障機制,翟美卿提出了1+8模式,即1個主體,8項制度。首先要明確政府是關愛留守兒童 工作的責任主體,牽頭整合各方資源,關愛留守兒童。與之配套的8項制度:一是建立和落實農村留守兒童財政保障制度,確保相關經費的落實;二是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救助保障制度,使其得到應有的社會救助;三是建立農村留守兒童醫療保健制度,確保其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四是建立農村留守兒童平等接受教育制度,確保其受到良好的教育和管理;五是建立駐村民警和鄉鎮司法助理員聯系農村留守兒童制度,保障其合法權益;六是建立農村留守兒童社會援助制度,鼓勵社會專業機構和志愿者為農村留守兒童提供幫助;七是落實校園及其周邊文化環境綜合治理制度,為其成長營造健康的氛圍;八是落實農村留守兒童檔案制度和統計年報制度,為政府管理提供依據。
這一問題也受到了全國政協委員、著名主持人朱軍的關注。今年,朱軍的提案也是關注留守兒童權益。朱軍感慨地說:“這是一個沉重的社會話題,許多孩子的父母外出打工,大多數家庭里只剩下老人和孩子,同時隨著城鎮化推進,許多城鄉出現空心化問題,這就帶來了人們觀念的改變,更為直接的問題,是孩子們的心理問題日益突出。我也是一名父親,看到這些孩子,我很心疼,很難受。”在全國青聯委員會駐地,多位青聯界委員交流如何完善、修改這份聯名提案,并一致呼吁社會各界應該多關注農村留守兒童這一特殊的弱勢群體,嚴厲打擊侵害農村留守兒童權益的犯罪行為,完善留守兒童法律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