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國家城管總局是盲人點燈白費蠟
時間:2014-03-06 20:23:22
來源:紅網(wǎng) 作者:趙志軒
“現(xiàn)在的城市管理就是一個筐,別的部門不管的都往里裝”,關于城管的話題,始終是歷年兩會的熱點之一,現(xiàn)代快報記者昨日獲悉,今年全國兩會,江蘇代表將聯(lián)名提交議案,建議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管理法》。而議案(草案)的起草人,一位是揚州大學的教授,一位是南京的城管隊員。議案建議,現(xiàn)在各地的城管“每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diào)”,建議成立國家城市管理總局作為主管部門,與住建部“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目前,這份議案草案已被參加全國兩會的江蘇團代表帶上會,并將聯(lián)名提交。(3月4日《現(xiàn)代快報》)
江蘇代表聯(lián)名提交議案,建議成立國家城管局,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管理法》。意在規(guī)范城管隊伍,杜絕“每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diào)”的亂象。不可否認,其提交議案的初衷是好的。但是不是真的有必要再另設一個國家城管局呢?筆者認為,不但多此一舉,而且也完全沒有必要。
其一,我們大家都知道,現(xiàn)行的城管執(zhí)法往往被質(zhì)疑是“借權執(zhí)法”,目前城管部門的行政管理相對處罰權,對應多個職能部門,例如,對無照商販的管理,對應的是工商部門,環(huán)保污染對應的是環(huán)保部門,園林綠化對應的是建設部門,交通秩序對應的是交管部門……如果這些職能來一個“各歸各”,都拿走的話,城管局便一項職權都沒有。假如把各個部門都能各盡其職,厲行好自身職責話,那么,連地方城管局有無存在的必要都很值得商榷,皮之不存毛將焉附,試問,還有必要在本已臃腫行政機構之上在另設一個國家城管局嗎?
其二,退一步來講,即使成立了國家城管局,那么,就能從根本上杜絕城管亂象與暴力執(zhí)法嗎?答案顯然也不容樂觀。因為,如果城管心中沒有“為民服務的意識”,不從根本上轉變執(zhí)法理念,即使上面有再多的直管機構和機關,也是鞭長莫及、無濟于事。那么,試問,成立這樣一個形同擺設的國家城管局,還有這個必要嗎?
其三,最讓人哭下不得是,地方城管竟然把急于成立國家城管局的原因,歸結于“兒孫滿堂,尚無爹娘”,亟需找個爹來管理自己。筆者認為,此言差矣。即使找一個再好的“爹”來管理自己,也不如自己把路“走平走正”。如果事事都需要一個“爹”來管理和照顧的話,那么,這個孩子本身就有很大的問題。把自身的一切過錯的原因,都歸咎沒爹“罩著”,豈不是緣木求魚?
說到底,無論是急于建言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管理法》還是急于建言成立國家城管局都無必要。換句話說,如果城管執(zhí)法隊員心中沒有“為民服務的理念與宗旨”,總是趾高氣揚、頤指氣使的暴力執(zhí)法。那么,即使制定再多的城市管理法,成立再多的國家城管局,都無疑是盲人點燈白費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