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部署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部分。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堅持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個人賬戶制度,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確保參保人權益,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堅持精算平衡原則。”
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是實現社會財富二次分配,確保經濟平穩運行、社會安定和諧的重要社會制度。這其中,包括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社會養老服務體系,以及農村留守兒童、婦女、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殘疾人權益保障、困境兒童分類保障等各類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障體系的公平可持續,對于進行中的深化改革意義重大。
基于我國人口老齡化及轉型期城鄉社會風險趨于顯性化的背景,需要我們加快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據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60歲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已達13.26%(人數為1.78億)。預計在未來5年,老年人口比重將超過15%,2025年將上升到20%,2050年老年人口比重將超過30%。人口老齡化問題,對社會保障體系提出了考驗。與此同時,不斷推進的城鄉一體化發展,大量人口涌入城市,也凸顯出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性。這些問題的解決,都有賴于加快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在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上,目前我們已經有了很大進步。比如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醫保總體實現全覆蓋,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財政補助標準增加到人均280元;推進養老保險、社會救助制度建設,城鄉低保標準分別提高13.1%和17.7%,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10%;2013年新開工保障性安居工程660萬套,基本建成540萬套,上千萬住房困難群眾喬遷新居。簡單的數字背后,意味著有更多的人享受到改革紅利,實現了安居樂業。
在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們仍不能放松懈怠。人口多、底子薄,決定了我們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才能達到預期的理想狀態。要看到,在諸如醫療、住房、教育、養老等方面,還有很多群眾不滿意的問題;廣大農村特別是偏遠落后地區,還有大量人口亟待脫貧。與此同時,已經建立起來的社會保障體系,還需要從廣覆蓋向提高質量方面升級。可以說,加快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仍舊任重道遠。
正如李克強總理所言,“民惟邦本,本固邦寧”,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完善,是為了給百姓構筑堅實后盾,提振消費信心。從國際而言,我們面臨的形勢依然錯綜復雜,全球經濟格局深度調整,國際競爭更趨激烈;從國內看,我們正處于結構調整陣痛期、增長速度換擋期,到了爬坡過坎的緊要關口。在這個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加快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不僅能為發展解除后顧之憂,更會發揮強大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