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今年全國兩會,江蘇代表將聯名提交議案,建議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管理法》。議案建議,現在各地的城管“每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建議成立國家城市管理總局作為主管部門,與住建部“兩塊牌子、一套班子”。(3月4日《現代快報》)
城市管理的亂象很多,而最為人詬病的應該算城管隊員和小商販之間的矛盾沖突。但“國家城管局”機構,并非治城管亂象的“藥方”。
首先,全面深化改革已經成為現階段的主要任務,而隨著機構的精簡推進,在原則上一般不允許再次設立新的機構。盡管,這份議案中僅僅是建議“兩套牌子,一套班子”的形式,但誰都清楚,一旦機構設立,功能和人員的增加將難以控制。
沒有完善的法律地位,是城管最大的尷尬。比如城管隊伍中協管員的大量存在就是突出表現。一旦出現沖突,總是協管員被開除,當然引發人們的不滿。
設立“國家城管局”的提案,看到了城市管理亂象的現實,卻沒有抓住城管亂象的根本。無法可依才是病癥的根源所在,而設立“國家城管局”并沒有解決這樣的亂象,只是增添了一個另外的機構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