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浪轉摘了《 21世紀經濟報道》的一篇報道,講山東省長郭樹清參加山東政協會議經濟界、駐香港澳門組討論會時與其他委員的互動。這段報道文字很短,照抄如下:
“一位政協委員則提意見說,在中央出臺八項規定等清廉制度以后,公務員都不敢應邀出來吃飯、與企業家交流溝通了,這反而加大了很多項目的推動難度。郭樹清回應說,為什么不到他辦公室談呢?引起眾委員共鳴。”
是啊,為什么不到辦公室談項目呢?循著這個問題想下去,還真有點意思。
這位政協委員很可能是個企業界人士,“公務員都不敢應邀出來吃飯”,就是他的親身經歷。但是,郭省長似乎不覺得這位政協委員提出的問題是一個問題——項目是公事,辦公室里談公事,不是順理成章的事嗎?但是,如果企業主都到官員辦公室談項目,就不會有“酒杯一端,政策放寬,筷子一提,可以可以”之類的段子了。酒桌上談項目,是一種普遍現象,段子則是對這種現象的歸納、升華;段子的流行,說明現象已經上升為一種行為方式,一種文化或亞文化。所謂“亞文化”,就是現實中很流行但不宜公開宣揚的事情。一個社會亞文化越是發達,真正的文化就越是萎縮。
在酒桌上而不是辦公室談項目,區別在哪里?在氛圍。“項目”雖是公事,但沒有私人感情做潤滑劑,公事公辦,就很難辦通。辦公室這個環境,提示著官員的“公家人”身份,這種身份感,是一個無形的限制;但是,在酒桌邊一坐,身份就起了微妙的變化:亦公亦私,公中有私;“項目”也不僅僅是項目,還是一個凝聚私人感情的平臺,有了私人感情,項目的推進就變得容易了;除了談項目,還可以附帶談其他東西;官與商之間,就在觥籌交錯中結成了利益同盟。到了這個境界,附帶的東西就成了談話主題,項目倒成了附帶的東西。這種效果,在辦公室里很難取得,因為很多話在辦公室里不方便說。所以,當郭省長反問“為什么不到他辦公室談”時,提問的那位政協委員可能會覺得奇怪:到辦公室談項目行嗎?報道說,郭省長的問話“引起眾委員共鳴”——有那么樂觀嗎?引起一部分委員的共鳴是可能的,如果能引起所有委員尤其是來自私企的委員的共鳴,就不會有這段對話了。
“酒桌上談項目”,屬于初級階段,到會所里談項目,才是高級階段。會所里談項目,更私密,也更親密。近來,會所整治形成了一個高潮,這對吃喝風不啻是一記重拳,但是,這記重拳能不能把“談項目”逼回政府大樓的辦公室、會議室里去呢?如果不到酒樓、會所里談,又不愿到辦公室里談,還有什么地方適合“談項目”?從郭省長和政協委員的對話中,我們可以看到,貫徹“八項規定”,不是少吃幾頓飯那么簡單,“八項規定”所面對的,是長期以來形成的一種亞文化。一種新文化要取代舊文化,不是那么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