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十年,我國每天消失80個村落!最近三十年,4萬多處不可移動文物消失!”
在1990年到2010年的20年時間里,我國的行政村數量,從100多萬個銳減到64萬多個。一般來說,村落的消失原因有兩種:一種是生態條件惡劣處的移民遷移,大多是政府行為;另一種是自然消失的,本來戶數就很少的小村搬遷到縣里或城鎮,或者年輕勞動力紛紛外出打工,村落自然萎縮了。我國目前的城鎮化之痛無疑是來源于后者。
從文化方面來說,對于目前我國許多地方政府來說,城鎮化就是拆除舊城建設新城,片面追求視覺效果忽視文化內涵,甚至被異化為“大拆大建大手筆,高樓大廈平地起,各種園區扎堆聚,CBD扮靚GDP”。馮驥才說,他們切斷的不只是一段歷史,還有世代積淀在那里的特有的文化與習俗、與生俱來的勞作習慣與天人關系、土地里的祖先極其信仰,以及中華民族文化的“根性”。城鎮化不是去鄉村化,也不是要消滅農村。如果農村文明消失了,那么城鎮化將是單調的。
從民生方面來看,城鎮化帶來的后果是大量農村人口涌向城市,農村慢慢蕭條破敗,出現很多“空心村”。隨著壯勞力的離開,農村產生了兩個特殊人群——空巢老人和留守兒童。尤其是對于眾多留守農村的老人來說,故土是命脈是血緣得以延續的根本,遠離家鄉是一生的傷痛。而如何讓老人安度晚年,是政府必須考慮的問題。
城鎮化既然產生如此危害,還有必要進行下去嗎?
城鎮化是歷史的必然,這是不可回避的事實。但是,我們政府在推行的時候出現了一些問題。最明顯的是三個“剪刀差”——福利待遇城鎮好鄉村差、收入水平城鎮高鄉村抵、生活條件城鎮好鄉村差。正因如此,我們的農村勞動力大量涌向城市,導致了很多“空心村”的出現,甚至是村落的消失。
因此,城鎮化建設要堅持以人為本,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提高城鎮人口素質和居民生活質量。推進農村轉移人口市民化要堅持自愿、分類、有序,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因地制宜制定具體辦法,優先解決存量,有序引導增量。另外,要化解“小城鎮留不住人,大城市人滿為患”,必須以產城融合為基礎,注重城鎮產業經濟的培育,增強鄉村地區自我“造血”功能。逐步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城市和農村合理分工、特色突出、功能互補的產業發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