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院長、教授、農村土地問題研究專家 周其仁:深圳土改案例可復制
在深圳見證這場村集體土地拍賣會后,周其仁認為,深圳的村集體土地改革,在全國城市里屬于先例,也具有借鑒意義,回去將立刻寫研究報告。
總部位于深圳的一家央企:十分關注農地拍賣后的資金運作
非常關注深圳年初出臺的“1+6”文件相關政策落地與實施。“目前很多工業用地可以用作產研大樓,實質上與寫字樓無異,差別在于產研大樓只有一個大產權證,不可分割,要出售只能一棟棟賣出,只能分割出租,而寫字樓、分割出讓出租均可。”這位人士表示,十分關注此次工業用地拍賣后將以何種方式開發回流資金。“看看我們以后是否也有機會參與。”
深圳市規劃國土委內部人士:盤活農地,有利于農村社區發展轉型
深圳在經濟高速發展、快速城市化的進程中,率先遇到土地資源的約束問題,用地供需矛盾突出。與此同時,原農村集體(尤其是特區外)實際占用大量土地,卻因土地權益不明晰、缺乏相關政策支持而無法入市。因此,盤活原農村集體土地,既有利于緩解產業空間不足的問題,也有利于促進原農村社區發展轉型、推動特區一體化發展。
深圳寶安區規劃國土委人士:起拍價格由市場評估
有企業為今后工業用地價格被抬過高而擔憂。深圳寶安區規劃國土委一位人士表示,村集體用地是否可以拿出來拍賣,從流程上而言,首先要看村集體是否有出讓土地的意愿,然后向國土部門提出來,由國土部門審核該工業用地是否符合規劃。若符合,國土部門與村集體商談方案,最后根據市場價來評估確定起拍價格,并非由村里定價。
“將競買人行業限制為實體經濟行業,有利于政府主導城市產業轉型升級,不至于被炒高地價。”深圳市規劃國土委內部人士強調,深圳的工業用地通常有產業指導規劃。
深圳規劃國土委土地利用處副處長 劉輝:意義重大,但外界不要過度解讀
這次拍賣,社區除了直接獲得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和配套物業外,社區提出了一個額外的要求,要求社區能用一定的價格來獲取企業的股份,“這就相當于社區借助土地這個橋梁,搭上產業快速發展的順風車,摸到了資本市場的大門。這是我個人覺得本次拍賣最具意義的一點”。
對于村集體工業用地流轉開閘后,下一步是否會放開宅基地和商業用地的疑問,劉輝強調,目前所指的全部為工業用地,并未涉及宅基地流轉,因此外界不要過度解讀和聯想。
政策背景
深圳市于2013年1月8日以市政府1號文的形式出臺了《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優化空間資源配置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的意見》及其6個配套文件(簡稱“1+6”文件)。其中,配套文件之一《深圳市完善產業用地供應機制拓展產業用地空間辦法》(試行)提出,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符合規劃的工業用地可進入全市統一土地市場,并明確了相關交易方式和利益共享模式等內容。
此外,深圳歷來作為改革的排頭兵,1987年深圳國有土地第一拍,開創了土地招拍掛的市場化出讓方式。而今,深圳再次最先開創村集體土地直接出讓,在多位業內人士看來,這與中國城鎮化發展一脈相承,是農村土地流轉的先行試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