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12月10日召開的全市城鎮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作會上獲悉,我市擬用10年時間,于2024年前在全市建成較為完善的城鎮排水防澇工程體系。其中,預計2016年前,各區縣(自治縣)將完成城區雨污分流改造;2019年前,各區縣(自治縣)將完成建制鎮雨污分流改造。
市市政委人士在會上介紹,為了健全城鎮排水防澇工程,我市正對城鎮積水內澇現狀及排水防澇設施進行普查,明年6月前將編制完成各區縣(自治縣)城鎮排水防澇設施建設規劃。
據悉,我市加強城鎮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后,主城將確保有效應對不低于50年一遇的暴雨;主城以外各區中心城區確保有效應對不低于30年一遇的暴雨;其他區縣(自治縣)確保有效應對不低于20年一遇的暴雨。
為了提高城鎮排水能力,我市將推行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在舊城改造與新區建設中,增加下凹式綠地、植草溝、人工濕地、可滲透路面、砂石地面和自然地面,以及透水性停車場和廣場。新建城區硬化地面,可滲透地面面積比例不得低于40%。此外,我市還將應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遙感應用等技術,全面提升城鎮排水防澇數字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