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草有生命,腳下多留情”,這是我們隨處都可看到的溫情標語。不過,12月5日衡陽日報二版刊發的一則《這邊忙栽樹,那邊在毀綠》圖文新聞,卻讓筆者對某些市民為圖方便隨意在新建的綠化帶上“開辟”小路的行為大跌了一回眼鏡,汗顏不已。(2013年12月5日《衡陽日報》)
近年來,衡陽城市綠化不斷推進,新栽的一棵棵行道樹、精心打造的公共綠地、繽紛的街頭花壇,成為一道靚麗的風景線,令雁城更加宜居。為提升城市品位,最近又吹響了增加綠量、增強綠化層次,打造漂亮城市綠化景觀的提質改造集結號,引來廣大市民擊掌叫好。
但是,在增綠、愛綠的同時,一些不文明的“毀綠”行為也不時進入公眾的視野:小區綠地被擅自改成停車場,街頭綠地被踐踏成了小路,個別工地施工中不辦理任何手續就遷移樹木,個別商家對遮擋招牌的行道樹截頂修枝、削成光桿或惡意砍伐……
“毀綠”事件頻發的背后,既凸顯了相關法律法規的滯后、園林和城市管理的缺失,也露出了一些市民社會責任感差、道德水準低和公德心不強的“羞”。“毀綠者”毀掉的不僅僅是一棵樹、一朵花、一片草,還毀掉了自己作為一名合格的城市主人的應有素質。
讓“毀綠”事件不再發生須多管齊下。相關法律要與時俱進,及時修補“真空”,增強震懾力;園林管理部門要跟進出臺一些長效舉措,增設溫情提示標語,做到嚴管重罰;廣大市民也要積極參與,增強呵護意識,改正不文明陋習,大膽對毀綠行為說“不”。
如此,我們的城市才會更加綠意盎然,更有品位,更加宜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