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泗水縣開始收繳2014年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農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農合)的費用。由于新農保繳費標準提高,部分村民想要放棄,卻遭遇了不繳納新農保費用便不能辦理新農合的“捆綁”式規定。(本報今日A10版)
無論是新農保還是新農合,都是為了保障農民利益。對于這兩項惠民措施,尤其是開展相對較晚的新農保,如何讓更多的農民自愿參與進來,對各級地方政府的工作能力的確是種考驗。若是依靠“捆綁”收費之類的強制性措施,新農保非但起不到應有的作用,反而成了加在農民身上的負擔。
相比2003年推出的新農合,2009年開始試點的新農保算得上是新鮮事物,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要在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從試點到全覆蓋,必然要經過一個逐步推行的過程,各級地方政府如何有效地開展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按照《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新農保試點要堅持“政府主導和農民自愿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的基本原則,這就給相關職能部門提出了明確要求:要積極行動,把相關政策講得明明白白,讓農民了解到參保的好處,主動參與進來。
從記者的調查來看,泗水縣部分村民不愿意繳納新農保費用的原因,多為對政策不了解,擔心參加新農保在經濟上不劃算。而實際上,新農保的重要特征在于政府補貼,顯著提高了保障水平,存在部分村民因為不了解政策而放棄參保,當地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顯然是不到位的。在這種情況下,采取“捆綁”收費的方式,利用新農合的吸引力來推廣新農保,對于職能部門來說確實省了不少事,但是,讓農民為自己并不理解的政策買單,甚至無奈之下放棄了原本愿意接受的保障項目,顯然給農民增添了負擔。
對于泗水縣部分村莊存在的“捆綁”收費行為,村干部稱“是上級安排了任務”,縣鎮的相關部門則堅稱是村里的自主行為,到底是誰該為此負責,確實有必要查個清楚。通過深入的調查和依法依規的處理,倒逼基層的政策執行者改掉懶政思維,通過工作方式的改進和工作水平的提高,讓更多的農民在自主選擇的基礎上享受到新農保帶來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