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由中國社會福利協會和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聯合舉辦的首屆老年節研討會在京舉辦。記者從會上獲悉,目前我國約有40.7%的老年人仍是靠家庭供養,四成老人認為自己是家庭的負擔,只有約24%的老人能夠依靠養老金生活,農村很大一部分老人要靠勞動收入養活自己。
“家有一老,如有一寶”,這是我們的老話,但高達四成的受調查老人,居然認為“自己是家庭的負擔”,不免令人唏噓不已。這些老人之所以產生這樣的自我“檢討”,不外乎兩點原因,一來他們年老體弱,失去了掙錢能力,吃穿用乃至看病皆需兒女孝敬,感覺過意不去,給孩子添麻煩了;二來有些做子女的不孝順,對父母不恭不敬、不孝不順,時不時流出嫌棄之意,甚至虐待老人,老人困苦無奈之下備感自己是子女的累贅。
說到底,老人自認是負擔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些人視年邁父母為累贅。有媒體報道,有不孝子,嫌棄七旬父親年事已高,且患上痛風、心腦血管等疾病,認為是累贅,而不盡贍養義務,導致父親無處安身。這樣的不孝子不是個別。
百善孝為先。孝順父母,贍養老人,這是最基本的人倫底線,也是富有文化沉淀的歷史傳統,比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唐朝有“父母在,不遠游”的說法,這種說法在今天也許不太合時宜,但孝順父母不能討價還價,不能視父母為負擔,嫌棄父母老態龍鐘。有一句話說得好,當父母變老時,請不要嫌棄他們,你在慢慢長大,他們卻在慢慢變老。請緊握他們的手,陪他們慢慢地走,就像當年他們牽著你……
需要告訴那些認為自己是家庭負擔的老人,切莫再有這種想法。一方面你們不是負擔。另一方面,即便是負擔,也可以理直氣壯地要求子女贍養,這是權利。子女贍養老人,是法定義務,《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當然,時代在變,養兒防老并不可靠。國家有責任讓每個公民晚年有保障、有尊嚴,特別是那些農村老人,他們的子女謀生艱難,養老能力薄弱,政府就應該伸出援手。此外,還可以從制度設計上激發民眾的養老熱情,像美國政府,一直致力于通過減免稅務鼓勵納稅人贍養父母。這可為我們所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