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副市長陳剛日前表示,全市要一起對房屋違法出租“出狠招”。即日起本市開始排查出租房安全隱患,今年12月起進行治理違法租房試點;明年春節前開展全市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調查。2014年北京將基本杜絕群租房現象。(11月26日法制晚報)
這些群租房確實給各地帶來了一些社會問題。例如,出租者為了將房子租給更多房客,改變了房屋內部主體結構甚至承重結構,這將引起房屋倒塌風險及消防隱患;一群陌生人生活在一起,生活、作息習慣難免有差異,而引發了各種摩擦,也帶來了治安管理上的壓力。各地法院涉群租房案件的數量也一直居高不下且呈增長態勢。
因此,在2011年2月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出臺過《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對群租房進行了規范,規定禁止隔斷房、限定最低人均租住建筑面積標準。今年7月,北京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規劃委會同市衛生局等部門聯合印發通知,明確規定,“應當以原規劃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變相分割出租。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p>
然而,“群租客”多是中低收入的打工者或者是剛畢業的大學生。大城市擁有著更多的各種資源,承載著人們求職、求學的夢想。而人們的收入狀況與房價過高,租金也水漲船高的現狀存在著不可忽視的距離。如果一刀切地杜絕群租,許多人將無力承受被改善的住房環境,更沒有能力來到大城市求學、求職、求夢。這在某種程度上和強調“包容”的城市精神相違背。同時,城市的進步更是離不開低收入群體。如果低收入群體因為住房問題而集體“逃離”城市,我們的城市甚至將無法保持最基本的運行。
所以,群租房問題的解決,不在于取締它的存在或限制面積、人數,而在于降低其風險、杜絕其危害、規范其管理。不如讓群租房在法律的框架下健康發展,可以兼采旅館及高校學生寢室的管理模式和已有經驗。
首先,采取行政許可的方式對出租方建立嚴格的準入制度。對于是否改變了房屋主體結構;是否具備消防措施、應急方案等強制性標準進行審查。只有擁有一定資質、符合一定條件的公司或個人才有資格出租群租房。其次,比照旅館業的標準建立細致可行的群租房行業管理標準。由出租方對租客進行身份登記、日常管理、日常維護。
最后,由小區物業和消防部門代表對轄區內群租房的衛生狀況及安全隱患定期進行檢查。對于不符合管理標準的出租者,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如逾期不予整改,可對其進行黑名單備案,取消其出租資格。惟其如此,我們的城市才能最大限度內地吸納各階層人才為其提供服務,并給這些人才提供生存、學習、發展的良好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