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截止2013年11月10日,我們對32個省份(含兵團)的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全國系統)建設進展情況進行了匯總、分析。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月報表報送情況
32個省份(含兵團)均報送了月報表。絕大多數省份按時報送,天津、湖南、重慶、青海、寧夏等5個省份晚于要求的時間。
二、全國系統部署實施進度
32個省份均已完成全國系統部署。絕大多數省份系統運行穩定,但有3個省份存在隱患:內蒙古(單機數據庫)、黑龍江(單機數據庫)、寧夏(網絡不順暢)。
三、數據采集情況
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義務教育階段)、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云南、甘肅、寧夏等23個省份的全部或部分學生數據已進入全國系統數據庫。入庫率(進入全國系統學生人數與2012年教育事業統計學生人數比)超過90%的省份有13個:河北、上海、浙江、福建、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云南、甘肅、寧夏。
北京、天津、山東、重慶、西藏、陜西、青海、新疆、兵團等9個省份學生數據尚未進入全國系統。其中,北京、山東、重慶、陜西、遼寧(高中階段)5省份數據已在中間庫,待進入全國系統。
四、自建系統對接情況
1.采用對接方式的9個省份均已完成對接環境部署。
2.自建系統學生數據進入全國系統的省份有4個: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正在進行數據導入的省份5個:北京、遼寧、山東、湖北(高中階段)、陜西,其中剛開始導入數據的省份1個:湖北。
3.按照11月4日對接培訓會要求完善對接方案且已報送的省份4個:遼寧(高中階段)、上海、江蘇、浙江;尚未報送的省份5個:北京、山東、湖北(高中階段)、陜西、安徽。
五、工作要求
各地要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的通知》(教基一廳函〔2013〕32號)要求,加快推進各項工作。
1.確保全國系統運行穩定。內蒙古、黑龍江、寧夏3省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盡快消除全國系統運行隱患。
2.按時保質完成數據采集。西藏、青海、新疆、兵團的學生數據尚未錄入,要加快數據采集入庫進度。數據采集及補錄工作基本完成的省份要進一步提高入庫率。要進一步加強數據特別是學生身份相關信息的審核,提高數據質量,減少問題學籍。
3.做好中小學校基本信息核對和地方自設行政區域信息上報工作。各省要按照《關于開展中小學校基本信息核對和地方自設行政區域信息上報工作的通知》要求,核對2013年9月教育部發布的“學校(機構)代碼”庫中的中小學校基本信息,對于基本信息與實際不一致的學校、庫中沒有的學校,以及各地自設的行政區域情況要及時上報,確保數據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做到不漏一區一縣、一校一生。
4.加快完成自建系統對接工作。采用對接方式的省份要按照對接培訓會要求,落實對接工作方案和技術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盡快完成行政區劃、學校(機構)、數據表結構、數據字典及學生相關數據的對接,確保今年底前完成自建系統改造,實現與全國系統的實時數據交換。
5.全面開展系統應用工作。系統的生命力在于應用。請各地高度重視系統部署后的應用,全面開展系統應用培訓,使每一所中小學、每一個區縣和地市教育行政部門的學籍管理員都熟練掌握系統使用方法,結合《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施行,實現學籍管理業務和系統應用的深度融合。要通過學籍異動、升級畢業、信息維護等日常管理工作更新學籍信息。要總結并推廣好的經驗,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建立系統應用和運行維護的長效機制。
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