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曾在一個普通的小縣城調查,一個農村戶口的農民工要轉為城市戶口,公共成本是10萬塊錢,全國的平均數比這個要多。人民日報今年8月份登出來,全國農民工市民化人均需要公共開支13萬塊錢。從哪籌這么多錢?
新型城鎮化的資金該怎么解決?這是很關鍵的一個問題。從1994年實行分稅制以來,財權和事權是不對稱的。中央的財權多,而很多事情是地方做,地方又沒有錢。我們有一句流行話:中央請客、地方買單。
所以,解決城鎮化的經費問題,就要加快財稅體制的改革,既然要讓地方做這件事,地方就應該有相應的經費。現在的分稅制的比例是1994年定的,實際上就到省為止了。還有省跟下面的地級市的關系,地級市跟縣的關系,都不明確。依靠什么?實踐中依靠討價還價來定,這不規范,要改革。另外,地方應該壓縮經費,中央也應該壓縮經費,把錢用在更有效的地方。
如何解決城鎮化的經費問題,涉及到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有一種說法,實行“小政府、大市場”就行了,實際上這是不行的。小政府大市場這個提法不準確,是因為市場跟政府的關系不能用大跟小來分。在任何情況下,政府的工作人員人數在全國人口中的比重都是小的。有人說,是“強市場強政府”,這個“強”也不行。我在我的文章里用的是“有效市場,有效政府”。
有效政府,就是政府做自己該做的事情;有效市場,就是市場做自己可以做的事情,這就行了。政府能夠做市場也能做的,就要給市場;政府該做的就是市場做不了、做不好的,比如收入再分配,政府就應該幫助。這樣才能夠擺正市場跟政府的關系。
靠賣地維持地方財政的老路不能再走下去了。賣地以前一直采用,的確幫地方政府解決了一些困難,但是現在怎么樣?沒那么多地了,地賣完后又怎么辦?沒辦法。所以要改掉。改掉以后政府仍要花這么多錢,怎么辦?向銀行借債。現在地方債務中60%以上,有的地方甚至到80%,都是銀行貸款。銀行貸款將來又還不上,變成壞賬怎么辦?這是蘊藏著金融風險的。
在這個問題上,應該想辦法。對于長期的債務,應該采取了斷的形式,把它折扣成由中央擔保的地方債券,地方債券不是短期貸款,可以再試行。中央不要任意為地方債務兜底,因為這是不規范的。現在是跑項目,將來會是跑債務,這個應該規范化運作。
(原文刊于11月4日《北京日報》,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