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20年,我國城鎮化發展速度之快是驚人的,但在這驚人的速度背后,一些地方城鎮化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也頗受關注,如土地城鎮化速度快于人口城鎮化速度問題、工業用地擴張過快問題等。這都反映出目前我國“物”的城鎮化規模和速度遠遠超過人的城鎮化。
人、土地、資金是城鎮化的三個要素。土地、資金是為改變人的生存發展方式服務的,城鎮化說到底是讓農民轉變為市民,融入現代城市文明,過上更加美好的生活。這就不是簡單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城市面積擴張,更重要的是實現產業結構、就業方式、人居環境、社會保障等一系列由“鄉”到“城”的重要轉變。但在現實發展中,地方政府緊盯著的往往是錢與地,而作為城鎮化主角的農民的權益常被忽視,結果是許多地方的城鎮化更多的成了土地的城鎮化。
毋庸諱言,土地城鎮化的快速發展和城市用地的無限擴張,很大程度上源自政府的賣地沖動及扭曲的政績觀,也源自獲取土地的低成本。有專家指出,我國城鎮化的制度基礎,包括三大支柱(城市土地屬于國家所有、經由行政審批設立城市以及唯有國有土地才可合法出讓)和一把利器(征地權),總的特征是高度的行政權主導或政府主導。原本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一旦被劃入城市范疇,在法律上就成為國有土地;從農民的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唯一合法的通道就是帶有行政強制性質的征用或征購;最后,究竟多少國有土地可向市場出讓,也由政府決定。政府往往能以低價征得農民的集體土地,然后以高價出讓給廠家、商家,這就是所謂的“土地財政”。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借城鎮化大規模圈地囤地,就是看中了其中的巨大利益。我們收到的大量讀者來信中,不時有反映政府強征強購農民承包地問題的。此外,為求政績,一些地方政府不顧客觀實際需求和承載能力,盲目招商引資,上大項目,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造成資源配置不合理、土地利用低效、粗放程度不斷惡化。見“物”不見人,“鬼城”頻現,成為我國城鎮化浪潮中的一大怪象。
盲目追求土地城鎮化的另一惡果就是債臺高筑。巨大的財政負債迫使一些地方政府更依賴于賣地換錢,以致形成惡性循環。大量城市有一半甚至2/3的城市建設資金都來自土地出讓。審計署的調查顯示,2010年底政府性債務大概有40%左右要靠土地收入償還。
近日,國土資源部官員撰文稱,城鎮化率每提高一個百分點,就要轉移1400萬人,用地287萬畝。如果城鎮化率達到80%,至少還需要8000萬畝土地。而資源總量短缺是我國的現實國情。在我國960萬平方公里的陸域國土上,宜居生產空間只有約300萬平方公里,而適宜大規模、高強度開發的土地僅約180萬平方公里。另一方面,13億人口要吃飯,糧食問題始終是頭等大事。
鑒于此,土地城鎮化的快速發展及城鎮化中土地利用低效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破解之道在于加速土地制度的改革。有專家認為,如何在保障農民的土地財產權、分配好土地非農化和城鎮化增值收益的前提下,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集體土地征地制度改革,提高農民自主自愿參與城鎮化的積極性,將關系到整個新型城鎮化的質量和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