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現在,農村集體土地產權制度改革是市場期盼的一大熱點,成為十八屆三中全會呼聲最高的改革之一。即將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會在哪些方面有所突破?土地制度改革的路徑將是怎樣?城市化委員會專家委員、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宏觀室主任黨國英在接受媒體專訪時預言,這將是繼上世紀推進農村集體土地家庭承包經營改革后的又一次重大變革。
黨國英指出,原來的家庭承包權沒有轉化為真正的土地財產權。家庭承包使農民有了土地承包權,實現了“耕者有其田”,但我國農村土地屬于集體所有,農民沒有土地所有權。產權不穩定,經常變更,土地產權模糊使農民受到的限制很多,特別是宅基地受到了更多的限制。可以說,由于產權不清,歸屬不明,現行的農村集體土地產權制度,已成為當前影響“三農”發展的改革瓶頸。因此,改革的方向就是要賦予農民土地財產權。
談及十八屆三中全會會否出臺相關文件確定農民土地財產權,黨國英說,對土地制度改革,不會簡單地一刀切地“放”,而是有可能在規劃管理體制和用途管理方式做出改革的情況下,放松農村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的規定,明確農民土地財產權。但是,耕地不能隨便轉成建設用地,這是不能含糊的。
黨國英認為,土地制度改革意義非常重大。“根據貨幣流通公式,在貨幣流通不變的情況下,市場交易量增加,而貨幣供應不增多,可有利于防止通貨膨脹。另外還能增加效率。我國土地壟斷程度太高,既傷害了效率,又造成了不平等。因為土地改革不到位,也使農民不敢消費。舉個例子,建小產權房的特別是別墅的人,愿意花錢去維護裝修嗎?因此,土地制度改革利于刺激消費、擴大內需。明確農民土地財產權,還能使中國人的吃飯成本降低,讓中國人真正告別對吃飯的擔憂。因此,土地制度改革,能讓中國至少繁榮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