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于10月15日開始施行的《河南省地名管理辦法》規定,禁止使用國家領導人名字、外國人名和外國地名作地名。
不知何時起,全國城鄉舉目所見皆是火柴盒式的洋建筑,各具特色的中式建筑難得一見,連許多樓盤、小區都穿上了“洋裝”,起了“洋名”,遍地都是什么“曼哈頓”、“羅馬”、“威尼斯”、“維也納”、“奧克蘭”等等,置身其中,讓人不知此為何地。更有甚者,某地竟將奧地利一小鎮完全“克隆”過來,整出一個“山寨版”的“哈斯塔特”,輿論一時嘩然。
高級酒店或高檔小區用洋名,“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與不懂ABC的老百姓無關,可置之不理;或者,外商在華獨資、合資的產業啟用洋名,也無傷大雅,但若中國地名,好端端一個中國大好河山,弄一個不倫不類的洋名,那就是存心難為土生土長、沒喝過洋墨水的普通百姓。譬如,你要去“哈斯塔特”找朋友,除非你將這個聱牙的名字寫在掌心,否則你都沒法告訴的士司機你要去哪。再如,你住在D2棟,如果你的英文發音欠佳變“第二棟”,或者BD難分,也非得向來客費一番口舌不可。
謬種流傳,不止河南,舉目所望,周遭皆然,不少地區近年也都進行過專項治理。針對洋名泛濫亂象,民政部早于1996年6月頒發的《地名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八條第二款明文規定:“不以外國人名、地名命名我國地名。”十數年過去了,各地仍在不斷重復這項老規定,說明洋名作地名現象在我國仍大有市場。
非洋名不要、非洋名不貴,亂起洋名現象,成因比較復雜。一部分是崇洋媚外心態,從前人窮志短,事事不如人,連名字也是洋人更動聽,各種自信缺乏到了極致,恨不得連身上的血液也放掉,換一身洋血;一部分是假洋鬼子心態,一些貌似有文化的商人,給樓盤、小區起一個貌似有文化的洋名,以示與洋人沾親帶故,故意制造暈輪效應,迎合一些有同樣癖好的人;還有一部分是土豪心態,以前咱們窮,被洋人瞧不起,今天咱有錢了,腰桿硬了,別說洋名我隨便用,將“曼哈頓”濃縮成一小區,連你們整個小鎮我都能“山寨”過來。窮則妄自菲薄,達則肆意妄為,這就是典型的土豪心態。
不管出乎何種心態,以洋名為榮,非得將與洋人沒有半毛錢關系的樓盤、小區取個洋名是一種十足的土鱉行為。一方面,亂起洋名可謂“意淫強身”,住在“威尼斯”、“曼哈頓”,你還是睡在這塊生你養你的土地上,身份不會因此高半分;另一方面,“洋”就一定比“土”好嗎?要在30多年前,“雞腸文”或許還能唬住一些沒見過世面的人,今時今日都進入“地球村”時代,還來這一套,不嫌丟人?地名有時就像土雞、土豬,傳統的也許很“土”,但“土”得有文化、有風情,有什么不好呢?
文化多樣性決定了只有本土的、傳統的才是世界的,自我矮化、自我遺棄都體現出文化的不自信與短視。不自信、不自重不可能得到他人的尊重,這種貌似很有文化的行為恰恰是沒有文化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