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運局9月17日就《昆明市出租汽車電召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舉行聽證會,19名聽證代表就電召服務收費標準、明確電召乘客的出發地和目的地、乘客違約懲罰等方面提出意見。市交運局表示,電召費分配的相關規定還沒有出來,但交運局已擬定一年內將電召費用歸司機。的哥翟國俊建議,為了避免搶單,電召的服務費就應該按照范圍遠近不同制定不同的標準,比如長水機場和呈貢新區等就是特殊的地段,就應該確立不同的收費標準,這樣才能讓司機愿意接這種電召生意。(9月18日《春城晚報》)
過去一年試運行階段,昆明市民是免費體驗到電召的士這種新鮮事物。雖然現在電召費分配方案還沒出來,但可以肯定的是,想電話預約出租車到你跟前肯定是要額外付費的,現在糾結的是怎么收、收多少的問題。從去年7月份到今年8月份的數據來看,“免費午餐”可不是那么好吃的——昆明每月的電召數量不斷下滑,其中,即時電召從去年7月的14035次減少到今年8月的3473次;預約電召從去年7月的2292次,減少到今年8月的948次。從這組數據也能看出,出租車司機對“電召”積極性不高,直接導致的是成功率不高。司機不愿應招,久而久之市民也不愛電召,陷入了惡性循環,把電召逼向尷尬境地。
免費服務看上去挺美,卻差點把電召扼殺在搖籃中。這也別怪司機無利不起早。現在是市場經濟時代了,的士司機不是活雷鋒,而是對成本斤斤計較的生意人。昆明存在供不應求的“打車難”現狀,每天上下班高峰時段,幾乎沒有空車等著你招手。路邊上賺錢短平快的乘客都還拉不完呢,憑什么打個電話,人家就要來接你?再者,如果司機專門來接你,你又身處偏僻地段,空車耗著汽油和時間精力來回接你,肯定是虧本的。司機為了保證不虧本,要么不接電召生意,要么給出合理補償。支付電召費可謂天經地義,也是出租車電召業務的良性發展的保障。
如果乘客支付的這筆除打車外額外的費用,只能保證司機不虧本,的哥的姐們的積極性未必能充分調動;如果電召費很高,超出了乘客的承受范圍,乘客都選擇別的出行方式替代,那么電召業務很可能淪為名存實亡。付費和收費之間存在博弈過程,電召費到底收取多少,才能讓乘客愿意去花這筆錢叫車,同時,又能讓司機有賺頭,調動應召積極性。從乘客的角度說,我支持電召服務費全部直接歸司機,減少雁過拔毛的中間環節,讓乘客和司機都能夠利益最大化。然而,出租車電召中心的維護、車載終端設備的更新、接線員的工資……保障電召服務順利進行,需要花錢的地方還很多,司機只能分一杯羹。如果電召服務費全部歸司機,服務費收取脫離電召中心管控范圍,長遠來看可行性又有多少呢?
出租車電召費如何分配,的確不是個簡單歸誰的問題,《昆明市出租汽車電召服務管理規定》制定過程中必須堅持民主化。這一次的聽證會,向公眾征求意見是個很好的開端。只不過最終方案到底能不能采納公眾的意見呢?聽證會代表提出的,不同距離收取不同服務費、明確等候的時間避免乘客損失、通過電子支付預先支付電召費等建議都有一定的合理性,相關部門應該采納來完善《管理規定》。北京現在也在醞釀建立出租車電召預付費制度,并考慮借鑒淘寶網的互評方式,建設出租車乘客和司機互評平臺,即電召費不由乘客直接交給司機,而是先交給第三方代為保管,保證雙方經濟利益不受損失,這一點昆明是否也能借鑒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