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進被征地農民市民化,促使其盡快融入城鎮,是地方黨委和政府亟須解決的重大課題。近年來,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把實現人的城鎮化作為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核心,注重提升城鎮化的質量和效益,通過集約化安置、多樣化扶持、同城化社保、科學化管理、常態化教育等方式,有效解決了被征地農民在城市的生活和發展問題,在統籌城鄉發展、推動被征地農民市民化方面積累了一定經驗。
以實現住有所居為基礎,通過集約化安置確保被征地農民“失地不失居”。雨花區將被征地農民保障住房建設納入整體規劃,堅持“一部規劃管到頭、一張藍圖建到底”,保障住房的提供和建設由區政府統一管理,在核定住房建設的土地指標后,整體交由區城建部門統籌開發;統籌布點、集中安置,改變原來以村為單位的安置界線,依據城鎮功能分區,實行科學布點,加快被征地農民向新社區集中,同時倡導高層安置,實行集約節約安置,使同等拆遷人口生活安置用地降為傳統安置用地的1/3;統籌建設、集中配套,安居房建設實行市場化運作、項目化管理,堅持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將市政、園林、城管等集中引入安置小區,保證環境綠化和基礎設施配套。這啟示我們,被征地農民為城鎮化作出了巨大貢獻,必須首先幫助他們實現居住條件的市民化,在城市“安居”。
以促進就業發展為關鍵,通過多樣化扶持確保被征地農民“失地不失業”。雨花區把被征地農民就業納入城市就業體系,采取多種措施,扶持和引導被征地農民進行二次就業創業。通過政策服務來“引”:頒發《關于促進就業和創業工作的指導意見》、《經濟發展和創業富民獎勵辦法》等文件,全面推動就業創業;通過加強培訓來“扶”:結合區域內重點項目、大型企業的用工需求,實施“學校出菜單、企業下訂單、政府來買單”的培訓模式,組織被征地農民進校學習,提高他們的勞動技能;通過拓寬渠道來“幫”:為被征地農民提供一批社區服務、交通勸導等公益性崗位,優先安置年齡偏大者就業,定期舉辦“就業創業季”、“被征地農民就業專場招聘會”、“送崗位進社區”等主題招聘活動,打造“15分鐘就業圈”,讓被征地農民在新家門口實現就業。這啟示我們,“樂業”才能長久“安居”。幫助被征地農民從第一產業順利轉到二、三產業,實現就業發展市民化,是促進他們融入城市的關鍵,也是推動區域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動力。
以完善社會保障為支撐,通過同城化社保確保被征地農民“失地不失助”。雨花區將被征地農民統一納入城鎮企業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范疇,努力實現他們與市民“同城同待遇”。構建同城化社會保障體系,通過社保基金補貼、社區(村)集體經濟托底、就業單位購買、個人自愿繳納等多種途徑統籌社保資金,確保被征地農民與城鎮居民享受同等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待遇。構建同城化社會救助體系,從落實被征地農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入手,全面構建以低保、五保等制度性救助為基礎,以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為重點,以救災賑災、臨時救濟、司法援助等應急性救助為輔助的被征地農民救助體系。構建同城化社會福利體系,通過新建、擴建一批配套學校和幼兒園,使適齡兒童都能就近入園入學;通過整合區域醫療資源,實現“一社區一中心”,確保被征地農民享受城市居民同等醫療條件。同時,建立“同心圓”慈善基金,增強社區服務和救助功能。這啟示我們,從制度安排上為被征地農民適應城鎮生活提供有效保障,做到保基本、廣覆蓋、可持續,不僅能有效避免城鎮內部出現新的“二元結構”矛盾和社會風險隱患,而且能夠讓被征地農民共享城鎮化發展的成果。
以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為抓手,通過科學化管理確保被征地農民“失地不失序”。雨花區積極開展被征地農民“真情大走訪”等活動,對搜集到的各類問題進行認真梳理、分類整理、限時辦結;創新社區管理方法,在涉農街道社區推行網格化管理,將轄區按照一定標準分成若干個責任網格,按照定網格、定人員、定任務、定責任的工作方針,保證社會管理服務全覆蓋;夯實基層組織陣地,探索實施商圈黨建、項目黨建、樓宇黨建等模式,組建非公有制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493家,做到哪里有被征地農民哪里就有黨的基層組織;積極探索推行社區兼職委員制,聘請被征地農民等群眾代表為社區兼職委員,組織參與社區事務管理與決策,增強群眾自我管理能力。這啟示我們,社區是被征地農民進入城市后的“新家”,只有通過社會化、科學化、親情式的管理,才能讓他們適應家的規范、感受家的溫馨,激發他們作為城市新成員的自豪感和責任感。
以提升文明素質為根本,通過常態化教育確保被征地農民“失地不失志”。雨花區積極開展養成教育,倡導文明理念,在區、街道、涉農社區三級開設“新市民大學堂”,推行發言日、開放日、體驗日、公益日和評議日等“社區五日”活動,開展文明禮儀、科學理財、消防安全、政策法制等教育培訓,向被征地農民傳授現代城市文明知識;開展文明創建,培養道德風尚,以講誠信反欺詐、講進取反安逸、講科學反迷信、講節約反浪費、講清潔反骯臟為主要內容,開展“五講五反”活動,引導被征地農民告別陋習、走向文明;開展文化活動,建設精神家園。近五年來,區財政每年安排3000萬元文化產業引導資金,創建一批具有代表性和影響力的文化活動基地和品牌;每年安排6000萬元文化事業專項經費,建設完善街道、社區文化活動室、圖書室和健身場館,打造一批深受被征地農民喜愛的文化陣地。通過加強宣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絕大多數被征地農民的社區歸屬感、認同感和凝聚力、向心力明顯增強。這啟示我們,被征地農民從農民到市民的轉化,不是僅僅通過戶口“農轉非”就能實現的;只有經過城市文化的洗禮、城市精神的熏陶,形成新的價值觀念和生活方式,才能更加自覺、更加自信地融入城市生活。